東北網4月3日電 未婚生育一子,為給孩子報戶口找表哥幫忙結成夫妻,並答應孩子報上戶口後解除婚姻關系,給表哥3000元錢作為補償。近日,哈爾濱市依蘭縣法院判決李小楓和張小棟婚姻關系無效。
李小楓家住依蘭縣三道崗鎮,由於自己與他人未婚而生育一子,一直愁孩子報不上戶口。去年7月,李找到表哥張小棟,提出與他登記結婚,等孩子報上了戶口再解除婚姻關系,並給表哥3000元錢作為補償。張當即答應為表妹幫忙,二人於當月21日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並領取了結婚證書。
婚後不久,張一直沒有得到3000元的補償金,兩人常常因此發生口角,最後李提出了離婚。這回張不乾了:『不給錢想離婚,沒門。』無奈中,李將丈夫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此案認為,雙方雖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屬於婚姻法禁止結婚的情形,此婚姻關系無效,張小棟要3000元補償款的請求也不受法律保護。(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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