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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門權威提示:買新建商品住房應嚴把『四關』
2007-04-05 09:45:16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董士煬 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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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5日電 針對目前市場上出現的部分開發商違規售房的行為,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商品房處昨天向廣大市民發布權威提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應嚴把『四關』,謹防購房陷阱。

  查看建設單位是否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按照建設項目的性質,目前市房產住宅局頒發三類預售許可證:

  1.《哈爾濱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可以面向社會單位或個人銷售。

  2.《哈爾濱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商服部分可面向社會單位或個人銷售,住宅部分只能銷售給經市房產住宅局依法審批、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個人。

  3.《哈爾濱市單位自建經濟適用住房內銷許可證》,全部房屋(包括商服和住宅)只能銷售給本單位職工,不得擅自對社會銷售。

  在獲知建設單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後,重點查看擬購買的房屋是否在預售范圍之內(預售范圍在預售許可證上有明確標示)。

  查看樓盤表。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哈爾濱市新建的開發項目必須全部納入商品房銷售聯機備案管理。出賣人出售商品房時,必須通過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網上聯機備案系統,與買受人簽訂買賣合同書,並及時進行聯機備案。購買新建商品房屋時,應先查看樓盤表。在樓盤表上有圖例,明確標示房屋的銷售狀態及房屋用途、戶型結構、房屋建築面積等信息。

  1.綠色標志:在預售許可范圍之內,無任何限制的『可售』房屋。

  2.黃色標志:出賣人已抵押的房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買受人知情的情況下,可以銷售的『抵押可售』房屋。

  3.淺藍色標志:出賣人與買受人正在簽訂買賣合同的房屋。

  4.深藍色標志:已正式簽訂買賣合同書,且已通過全市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網上聯機備案系統備案的『已售』房屋。

  5.紅色標志:出賣人自留、超規劃建設不在預售范圍之內以及抵押權人不同意銷售處於抵押狀態的『不可售』房屋;已辦理在建工程預登記、被人民法院進行預查封等依法限制的『不可售』房屋。

  謹慎簽訂買賣合同書並及時備案。通過全市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網上聯機備案系統簽訂的買賣合同書,為國家建設部的示范文本,買賣雙方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擬定合同條款內容。特別是涉及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方面的條款,簽訂時應仔細斟酌。房屋買賣合同書簽訂後,應及時通過互聯網進行合同備案,防止『一房多售』情況發生,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仔細查看購房發票。按照相關規定,買受人購房後,出賣人在給買受人開具購房發票時,必須開具銷售不動產預售購房發票。買受人應重點查看發票中姓名、房號、房屋建築面積、交款金額、收款單位是否與出賣人名稱一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有關人士提醒市民,一旦發現存在違規銷售現象的樓盤,可撥打舉報電話84640044。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