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5日電 因網吧的經營時間等有限制,竟成全了小旅館的生意,特別是高校周邊的小旅館,不能『免費上網』肯定生意難做。近日記者調查發現,變身為『網吧貴賓房』的小旅館,滿足了網迷們『包宿』的需要,卻給有關部門制造了監管麻煩。
連日來,記者先後走訪了道裡、南崗、道外等區,見到數十家小旅館打出了『免費上網』、『寬帶』招牌,高校周邊的小旅館幾乎家家都變身為『網吧貴賓房』。記者以看看條件准備住宿為由,走進了南崗區復華三道街的佳音旅店,接待人員邊領記者看房間邊介紹:店內有有線電視、寬帶、VCD、淋浴,有雙人間、三人間、四人間等10餘個房間,其中,雙人間有寬帶,住一宿50元,臨時休息每小時收15元。記者見到,雙人間是不足10平方米的房間,主要有以下設施:電腦、電視機、一張兩人可折疊餐桌、一張雙人床、一臺壁掛式電風扇。在該旅店門口,記者與來訂房『包宿』的王彤(化名)『拉上關系』,周末,他要和女朋友包房間上網,因為那時包房的人多,必須得提前預定。據王彤講,來這些小旅館的房客多數為了上網,有時還能見到未成年的小朋友,盡管旅館『包宿』費用不低,但吃、住條件好,比網吧舒服、自由……記者發現,很多提供『免費上網』的小旅館不用實名上網。
據記者了解,《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明文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是指通過計算機與互聯網聯網向公眾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的營業性場所。開辦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有與營業規模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支持;有相應的網絡安全技術措施;在顯著的位置懸掛《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不得在限定時間外向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開放等。但記者采訪中發現,這些經營『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小旅館,很多地方沒按規定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