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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餘處街路和地區列入哈爾濱市首批清理地區
2007-04-06 10:19:5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阮樹濱 董士煬 譚啟首
東北網4月6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重點街路牌匾清理整頓辦公室獲悉,歷史保護街區等6類地區禁止設立戶外廣告,對於違規發布戶外廣告的行為,將被處以最高2萬元的罰款。
另外,按照相關規定,除重大節日和全市性的重大活動外,不得設置條幅廣告和宣示物。重大節日和全市性的重大活動需要臨時設置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日。經批准設置的公益廣告設施不得發布商業廣告,擅自利用經批准設置的公益廣告設施發布商業廣告的,責令改正,並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另悉,哈爾濱市將利用3個月時間,徹底整頓戶外廣告設施破壞城市景觀和歷史風貌、廣告牌匾粗制濫造、威脅行人安全等問題,30餘街路和地區列入首批戶外牌匾廣告清理地區。據介紹,此次清理整頓的范圍包括,東大直街、西大直街、中山路、紅軍街、霽虹街、經緯街、秋林—博物館地區、火車站廣場周邊地區、國際會展體育中心周邊地區、海城裝飾材料市場、黎華家具城、紅旗家具城等周邊區域等30餘街路和地區及市區內245棟保護建築。
不得設置戶外廣告的地區包括:
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的;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使用功能的;妨礙生產或者人民生活,損害市容市貌的;利用國家機關辦公建築、歷史保護建築、危險建築的;利用風景名勝區(點)、歷史保護街區等控制地帶的;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呂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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