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3日電 12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對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總經理尹家德、副總經理朱傳華及郭興平、化驗室主任陳桂芬、采購員鈕忠仁5名被告人以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向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去年4月,廣州市中山三院連續發生15起因使用齊二藥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導致患者腎功能衰竭的重大事件,導致13名患者死亡,2人病情加重,引起了全國震驚。
據調查,2005年9月間,齊二藥物料采購時沒有對供貨方實地考察,也未要求供貨方提供原、輔料樣品進行檢驗,購進一批假冒『丙二醇』的『二甘醇』。發現藥品原料密度超標後,也沒有進一步檢測,直接非法出具了合格的化驗單。去年3月28日,該公司用假『丙二醇』輔料生產了大批亮菌甲素注射液並投入市場使用,導致了13人死亡的嚴重後果。
經廣州市公安局立案並偵查終結後,該案於去年9月29日由廣州市檢察院交由天河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天河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尹某等5名被告人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必須負刑事責任,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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