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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處方行為 大夫開藥要用通用名
2007-04-25 10:39:17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龔南紅 何璨 董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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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25日電 記者昨天從省衛生廳獲悉,從5月1日起,按衛生部要求,黑龍江省各醫療機構所用藥品,均要制定本院的藥品處方集,規范醫生合理用藥,按藥品通用名開藥。

  據了解,省衛生廳要求各醫院機構,以衛生部日前下發的《處方常用藥品通用名目錄》為基礎,制定出本單位的藥品處方集。從5月1日起,醫生開藥統一以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而不得以商品名開方,以推動臨床合理用藥,規范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處方行為。

  據介紹,《處方常用藥品通用名目錄》共收錄26大類93個亞類的1029個藥品,其中單一成分藥品為1009個,復方藥品(制劑)為20個。收載的藥品通用名稱為目前臨床常用的西藥藥品通用名稱,未收載中藥飲片和中成藥的藥品名稱,這些藥品名稱應依照《處方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書寫。此外,《目錄》將隨著醫藥科學的發展和臨床需求,不定期地進行補充和修訂。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