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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犯口述:與毒販交友讓我走上犯罪路
2007-04-27 14:13:4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宋威 李樹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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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27日電 題:與毒販交友讓我走上犯罪路

  講述人:楊濤(化名),2005年8月19日,因提供毒資被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處以罰金人民幣3萬元。2006年3月28日,楊濤在東風監獄服刑改造。

  1985年,我高中畢業後參了軍,成為了一名汽車兵。經過3年的軍旅生涯,我轉業到家鄉加格達奇市後,走上了自謀職業之路,乾起了個體運輸,憑借我嫻熟的駕駛技術,家人的支持,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了兩臺運輸車,成立了紅光運輸部。開業伊始,我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一直忙碌到深夜。由於技術精煉、待人熱情、講究信譽,憑著自己的勤奮和智慧,不到兩年,運輸部的生意越來越紅火。1993年秋天,事業有成的我,娶了一位大專業畢業的媳婦。婚後的我,在妻子的支持下,事業上更是如魚得水。經過幾年的拼搏,我擁有了自己的運輸車隊和汽車修理部,成了同齡人中的佼佼者。

  做生意的幾年間,我也結交了不少社會閑散人員,由於我很重哥兒們義氣,不論誰有什麼事情找到我,我都會慷慨解囊。為此,妻子沒少給我提醒,但我都沒在意,天長日久也為自己釀下了一杯苦酒。2003年6月1日,我新結識的朋友張君找上門來,說手頭資金周轉不靈,想借6萬元錢,到哈爾濱進一批貨,並邀請我去哈爾濱游玩一番,此時正想調整身體的我,想都沒想就一口應承下來。妻子知道後,提醒我說,張君是個癮君子,當時,我也沒往心裡去。同年6月3日,張君在哈爾濱一家賓館與毒販交易時,警察破門而入,收繳毒資6萬元,冰毒片劑5000片,在一旁的我也一同被抓。2005年8月19日,我因提供毒資被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金3萬元。

  剛入監時,我的情緒十分低落,經常一個人呆在角落裡。後來經過民警的教育,以及親人的期盼,使我看到了新的希望。作為一個囚犯,我忠心地希望,人們以我為戒,擦亮眼睛,謹慎交友,否則,一失足成千古很,悔之晚矣!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