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8日電 昨天,哈爾濱市紀委下發《關於重申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和有關紀律的通知》,在『五一』前夕,向全市領導乾部重申八項紀律規定,進一步加強領導乾部的作風建設,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通知》中要求,嚴禁領導乾部為子女及其本人大操大辦婚慶、生日等事宜,提倡從儉辦婚事。不准發請柬,更不准通知下屬單位和管理服務對象;不准搞分期分批宴請和動用公車;不准侵犯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用公款、公物操辦婚慶事宜;不准利用操辦婚慶事宜斂財。嚴禁領導乾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有關單位安排的公款旅游、高消費娛樂等活動。嚴禁黨政機關之間搞互相走訪、互相宴請活動。嚴禁違反規定巧立名目突擊花錢和濫發錢物的行為。嚴禁黨員乾部利用各種機會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行為。嚴禁領導乾部和機關工作人員組織或參加各類賭博和迷信活動。
嚴禁領導乾部和機關工作人員到企業和事業單位報銷應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個人費用問題。嚴格控制各種名目的研討會、論壇和慶典活動,堅決防止各種奢侈浪費的行為發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實際,針對領導乾部廉潔自律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組織開展加強作風建設、模范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和遵守黨的紀律的學習教育活動,提出明確的紀律要求,采取措施抓好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地、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帶頭執行上述規定,既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又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認真抓好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抽查和明察暗訪等形式,對落實上述紀律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頂風違紀者,一經查實,要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