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8日電 為進一步加強對個體貨運車輛的稅收管理,解決哈市目前個體貨運車輛稅收存在的管理不到位、信息不對稱、稅負不平衡等問題,哈爾濱市地方稅務局根據《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加強營運車輛稅收管理的意見》,采取了委托代征的方式。
據了解,自2007年5月1日起,該局委托黑龍江省交通征費稽查局哈爾濱一處代征哈爾濱市區個體貨運車輛的相關稅款。個體貨運車輛納稅人應按月到上述單位繳納相關稅款。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據相關規定,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同時,哈爾濱市地方稅務局還將聯合工商、交警、交通等部門,對不依法納稅的個體貨運車輛開展綜合治理,對有偷稅、抗稅行為的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