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哈爾濱4月28日電 家住黑龍江省大慶市的劉秋霞女士計劃五一黃金周期間外出旅游,但是打聽了當地幾家旅行社,都被告知隨團旅游的老人和孩子需要多交一定數額的『年齡差別費』,旅行社的理由是老人和孩子的購物能力不足。劉女士對此表示質疑。
記者通過電話諮詢了大慶市兩家旅行社,證實了劉女士反映的情況。一位旅行社的工作人員解釋說,隨團旅行60歲以上的老人和12歲以下的孩子都要加收一些費用,老人一般收200元,孩子收300元。這部分費用是旅行目的地的接待旅行社加收的,原因是考慮到老人和孩子的消費能力不強,旅行社不能從購物點拿到『人頭費』。這樣加收『年齡差別費』的做法在大多數旅行社都存在,已經成了多年的行規。
劉女士就此諮詢了當地一家律師事務所。律師答復說,旅行社加收『年齡差別費』的做法涉嫌侵犯12歲以下和60歲以上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消費者有權不交這筆費用。但是劉女士還是猶豫和擔心:如果拒交『年齡差別費』,旅行社方面勢必會拒絕她加入旅行團,她的旅行計劃就要『泡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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