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9日電 題:攔住『鬧心』新房--訪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住宅工程管理處處長張天雷
據悉,哈爾濱今年房地產開發面積1400萬平方米,其中住宅950萬平方米,即未來這個城市將新增5萬多套新房交付百姓使用。那麼,如何讓這些新房不再出現『鬧心房』,記者就新建住宅如何達到交付使用標准的話題采訪了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住宅工程管理處處長張天雷。
記者:曾幾何時,居民進戶後屋面漏雨、牆體長毛、甚至沒水沒電,被迫使用高價臨時水電、還有消防設施不配套、長期不能開栓供煤氣、小區規劃綠地庭院綠地虛無、物業管理不到位……這一切都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對此,張處長是怎麼看的?
張天雷:的確有上述現象存在。其原因在於部分開發建設單位在經濟利益驅使下,違規建設、違規交付,據統計,僅2005年,有關新建住宅違規交付使用的投訴達1300餘起,且相當數量是集體投訴。正因此,政府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上及時出臺相關法規,從根本上堵漏,從源頭上治弊。
記者:此『根本』和『源頭』涉及哪些?
張天雷:以滿足入住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保證入住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為目的,共設定了包括規劃、工程質量、環保、供電、供水、排水、供熱、供燃氣、電信、有線電視、庭院配套、物業管理、公共服務配套、拆遷安置等十五項交付使用條件。此十五個方面常出毛病,不達標准的問題也是新房常常『長尾巴』、變成『鬧心房』的主要根源。
記者:這十五項條件如同十五道『門檻』,那麼,它們在規范開發建設行為、維護居民合法權益方面起了哪些作用?
張天雷: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是為購房人在入住前把的最後一道關。在此前,住宅工程竣工後,達到什麼樣條件方可交付使用?由於沒有明確標准,開發商和購房人往往各執一詞,大量矛盾和糾紛由此而生;還有,部分小區交付使用後仍存在住宅質量不合格、公建和基礎設施配套項目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十五項條件統一規范了交付使用標准,並在確保住宅居住功能和整體質量同時,提高新建住宅使用質量,使開發建設單位按照統一的交付使用要求和標准進行開發行為,同時,加大了對開發建設單位的監管力度。比如:對建設單位未經社會評審或社會平審不合格住宅即交付使用的,以及對未按承諾建設庭院配套設施的嚴重違法行為,除了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外,還要對該建設項目不予辦理商品房預轉銷手續,對未改正的開發建設項目不予辦理新的建設項目審批手續。
記者:在新建房交付管理方面,政府職能部門強化了哪些監督力度?
張天雷: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強化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對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工作人員未按法定職責對建設項目進行監管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後果的,對主管領導按行政問責制的有關規定予以問責,對直接責任人由單位或監察人員予以處分。改變了只約束管理對象不監督政府行為的管理模式。
記者:對今年要開發建設的5萬套住宅將怎樣把好交付使用的標准關?
張天雷:我們將繼續強化監督管理,對新建住宅按照15項交付使用條件嚴格把關。新法的實施,政府部門在履行職責、發揮指導、監管作用方面強化了力度。去年以來,共有43個項目、649棟樓、356萬平方米住宅通過了社會評審;對沒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三合園小區、正陽花園小區等項目下發了停止進戶通知,以此嚴查違規進戶行為,收到了良好成效。今年,我們一方面要加大監管力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在建項目普查工作,圈定重點監控項目,明確監管目標,實行目標管理,嚴格執行住宅交付社會評審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大處罰力度,對於違規交付使用的小區,將采取有效措施從嚴處罰。同時,還要針對《辦法》的試行情況,適時對《辦法》進行完善,確保這項政府規章高效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