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經濟·旅游  >  經濟
搜 索
民宅商用他省經驗
2007-05-16 12:16:1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北京民房商用不給注冊

  2006年6月,北京市工商局規定,登記注冊時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權證》寫明房屋用途為『住宅』,購置的商品房購房合同中寫明房屋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的,《房屋所有權證》和購房合同中房屋用途的表述無法辨別為住宅或商業用的(如商住、綜合等),均不予登記注冊。同時,工商部門有關人士指出,在通知下發前,已經在住宅登記注冊的企業不必遵照此新規定。另外,企業可以到房屋登記主管部門申請房屋用途變更,將現有的『住宅』變更為『商用』,就可予以辦理發照。登記注冊使用的房屋已由『住宅』改變為其他使用用途的,在提交房屋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後,可以辦理登記注冊。

  2007年物權法通過之後,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公布了2007年的立法規劃。據了解,在《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最終出臺時,將會去掉征集意見稿中有關禁止民宅商用的規定。

  據介紹,正文《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之所以將刪除『民宅商用』這條,主要是為了避免和《物權法》相衝突,因為《物權法》的第六章第71條規定:業主對購買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上海叫停民宅改商用

  2004年底,上海市緊急叫停『住宅改商用』,出臺了《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此規定賦予了業主、物業公司和相關管理部門對擅自『住改非』進行起訴、制止和處理的權利。具體為:業主或使用人有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等行為,損害其他業主、使用人合法權利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物業公司發現業主或使用人有擅自『住改非』行為時,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在24小時內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業主擅自『住改非』的,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雖然,目前《物權法》已獲通過,但上海市關於禁止住宅改商用的規定沒有進行調整。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