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8日電 近日,牡丹江市編委辦、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等5家單位聯合下發《關於印發〈牡丹江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清理財政供養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開始清理財政供養人員工作。
此次清理財政供養人員,是牡丹江市開展『四清』(清理國有資產、清理財政供養人員、清理各類收費、清理社會中介組織)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過清理,將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建立健全機構編制與組織、人事、財政相互配套協調的約束機制,堵塞人員經費管理上的漏洞,減少不合理財政支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清理工作采取單位自查和工作組逐一檢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時間從4月中旬開始至6月下旬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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