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3日電 從5月24日開始,省公安廳將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清理整頓警用車輛專項行動,重點整治駕駛警車不著制式警服、偽造警車標識和套掛警車牌照等問題。
5月4日16時30分,省公安廳值班室接到舉報電話,一名男子酒後駕駛一臺皇冠2.8警車駛入哈市南崗區一地下車庫。經查,駕駛人張某不是警務人員,他持有兩張偽造的警官證,該車為假警車。目前,督察部門已將該『警車』依法扣留,假警察張某被移交當地派出所處理。5月18日12時,群眾舉報稱,哈市香坊區某工廠院內停著一臺警用面包車,是該廠職工上下班通勤用車。經查,駕駛人王某是該廠廠長,不是警務人員。王某駕駛的面包車車架號與行車證不符,系私自噴涂警用標志,套掛公安牌照,屬假警車。此案現已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為切實加強對警車和駕駛人員的管理,糾正個別民警違規駕駛警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乾擾交通秩序的行為,省公安廳決定從5月24日開始,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清理整頓警用車輛專項行動。這次為期一個月的專項行動,將組織全省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在全省各地主要街路設立檢查站,對駕駛警車不按規定著制式警服、偽造警車標識、套掛警車牌照和非法安裝警燈、警報器以及非法噴涂警用標志的地方牌照車輛進行檢查。同時,對全省行政區域內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用於執行緊急職務的制式警車管理使用情況,以及其他組織和非警務人員駕駛制式警車和非法偽造警用標識、噴涂警用外觀標志的警車進行現場督察。
今後,省公安廳每季度對警車使用情況開展一次督察,各市、地公安局每兩個月開展一次督察,縣(區)公安局每個月對警車使用情況開展一次督察,杜絕非法使用警車和不按規定駕駛警車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