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8日電 28日起,哈爾濱市建委將對哈市建築市場秩序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在檢查中,將對出現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未按合同約定發放農民工工資的工程,責令停止施工。這是記者近日從哈爾濱市建委了解到的。
哈爾濱市建築領域一些監理單位存在無證監理、越級監理、虛假監理現象。同時,一些監理單位將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還有一些監理單位與建設、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給建築留下安全隱患。28日起,哈爾濱市建委將對在哈市轄區內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在建的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相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專項檢查。
在檢查中,施工關鍵工序、部位是否實行旁站監控;監理單位是否存在無證監理、越級監理、違法轉讓監理業務、虛假監理等問題;是否存在將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或者與建設、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等問題;現場監理人員是否與備案情況相符,持證上崗,是否認真履行法定職責等建築工程監理管理情況將被重點進行檢查。
同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否存在不依法行政、執法不嚴、違法不糾、以罰代管或者降低處罰標准等問題;領導乾部和執法人員是否違反規定乾預工程發包、以權謀私或包庇、縱容建築市場違法違規活動等問題,也將進行重點檢查。
此外,對於在檢查中出現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應招標工程規避招標、建設單位擅自發包;有轉包、掛靠、違法分包或無證、越級施工行為;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未按總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未按合同約定發放農民工工資的工程將被責令停止施工,並給予經濟處罰。
同時,對檢查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將其不良行為記錄在企業誠信檔案中,作為信用等級考評的重要依據;對於違規情節嚴重的建築企業和執業人員,按照《哈爾濱市建築業企業綜合信用評價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予以重點監管和依法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