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7日電 齊齊哈爾市醫療保險局近日出臺新的醫保政策,讓不同年齡、不同經濟狀況的群體能夠享受到醫療保險待遇。
政策規定,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且實現靈活再就業的『40、50』人員,如果參加醫療保險,可按上年度繳納醫療保險額度的60%發放補貼;其他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如果參加醫保,可按上年度繳納醫療保險額度的15%發放補貼。這樣既減少了失業參保人員的經濟負擔,同時也消除了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貧的後顧之懮。
同時,齊市對不滿30歲的靈活就業人員、私營企業職員和外來務工人員,從參保之日起前5年可按齊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進行繳費,5年後按5%進行繳費,前5年仍然計算繳費累計年限。
另外,為進一步減輕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經濟負擔,齊市醫保局再次調整部分特殊治療項目、特殊慢性病患者醫療自付比例。患有尿毒癥實施血液透析的參保患者,其自付比例由原來的15%向下調整為10%;經鑒定合格並已經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尿毒癥參保患者,在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時,門診醫療費用的自付比例由原來的在職25%、退休20%向下統一調整為10%,調整後在職與退休人員享受相同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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