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8日電 7日,哈爾濱市香坊區法院召開了執行案件情況通報及督促執行大會,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裁決的14起案件的14名被執行人進行了現場拘留,並現場返還執行款263萬餘元。
2004年8月,孟某與哈爾濱市宏大建築工程公司第六工程處簽訂17萬餘元的鋼材供銷合同,孟某按合同如期付貨給『宏大』,『宏大』卻沒有給孟某貨款。經法院判決,『宏大』給付孟某貨款及利息,『宏大』拒不履行判決。今天『宏大』的法人代表林彥被現場拘留。下午,林彥按照法院判決履行了合同,法院對其提前解除拘留。
7日,香坊法院共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裁決的14起案件的14名被執行人進行了現場拘留。大會現場返款263萬餘元,近百起案件的申請人領到了執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