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4日電 13日,哈爾濱市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價格調整聽證會在帕弗爾大廈舉行。會上,來自哈市6個區和相關部門的32名聽證代表(一人因病缺席),就市供排水集團提出的《調整城市居民污水處理費征收標准的申請》進行了聽證,原則上同意了將居民污水處理費由原來的0.50元/噸上調至0.90元/噸、非居民(行政事業、工業、經營服務、特種行業)污水處理費由原來的0.90元/噸上調到1.20元/噸的方案。
據哈市供排水集團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國水污染防治形勢十分嚴峻,國家連續出臺了一系列有關污水處理方面的政策。國務院在關於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的批復中明確規定,到2006年,所有城市和建設污水處理廠的縣(市)必須征收污水處理費,地級以上城市污水處理費不低於0.80元/噸。目前,哈市特困居民污水處理費為0.25元/噸,居民污水處理費為0.50元/噸,非居民污水處理費為0.90元/噸。由於現行污水處理費標准偏低,加之污水處理成本增加,難以滿足污水治理設施的需要,企業已處於負債運營的狀態。為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充分發揮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效能,需要及時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准。
聽證會上,來自哈市6個區的包括律師、專家學者、教師、離退休人員,以及經營企業、機關、社區的32位聽證代表對居民污水處理費價格調整方案進行了充分討論。聽證代表就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證,各抒己見、實事求是、開誠布公地陳述了看法。最後,同意和基本同意該方案的聽證代表有32位,不同意的為零。
哈市物價局將按照國家《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聽證代表的意見,制定哈市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調整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後,報省物價部門批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