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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重大建設項目要進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
2007-06-20 13:52:46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王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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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20日電 為發揮氣象科技在防災減災中的先導性、基礎性作用,黑龍江省將出臺一部地方性法規,減輕和避免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19日,由省氣象局起草的《黑龍江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草案)》提交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

  人口密集區要建電子顯示屏隨時播放災害預警

  災害性天氣的發生、發展時間較短,具有突發性特征,往往讓人們猝不及防,危害性大。為此,《條例(草案)》要求在城市和農村人口密集區、經濟開發區、農村中小學校、旅游名勝區、交通樞紐和災害易發地區,建設電子顯示屏、語音傳播等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播發設施,各級氣象臺(站)在暴雨、暴雪、寒潮、低溫、霜凍、乾旱、大風、冰雹、沙塵暴、雷電、大霧等災害性天氣行將發生時,必須立即以天氣預報的形式向公眾發布災害性天氣警報,並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重大建設項目要進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

  氣象災害防御,重在預防。因此《條例(草案)》規定,氣象部門還應開展氣候監測、分析和評價,為各地防災、減災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決策依據。對重大建設項目要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以防止這些項目不能抵御災害甚至加重氣象災害的危害。此外,對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築物雷電安全防護裝置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檢測維護等也作出了具體規定。

  各級政府應建立氣象災害應急機制

  氣象災害應急是組織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有效防御氣象災害的重要環節之一。對此,《條例(草案)》首先在第二十二條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由政府組織協調、各部門分工負責的氣象災害應急機制和預警應急系統作出了規定,進而在第二十四條對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單位動員並組織受到災害威脅的人員轉移或者疏散的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