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0日電(記者顧碩)針對個別公安民警違反交通法規開特權車、公車私用等乾擾交通秩序的行為。黑龍江省公安廳從2007年5月19日開始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清理整頓警用車輛專項督察行動。此次行動得到了黑龍江省各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在行動中,黑龍江省公安廳警務督察處班子成員全部深入一線執法;哈爾濱市警務督察部門主要領導親自掛帥;齊齊哈爾、牡丹江召開全局電視電話會議進行傳達貫徹部署;大慶、雞西、伊春、佳木斯等市督察部門動作迅速,效果顯著。
截止到目前,黑龍江省各級公安警務督察部門按照省公安廳的統一部署,共出動警力1800餘人次,在全省各地主要街路設立檢查站70餘處,檢查警用車輛和安裝警燈警報器或噴涂警用標志的地方牌照車輛1651臺,當場糾正違規243臺,扣留證件193本,拆除非法安裝警燈、警報器78個,滯留存在嚴重問題車輛47臺,下發督察通知書18份。督察中發現,黑龍江省絕大多數民警能夠按要求規范使用警車,但也確有個別警車駕駛員對《警車管理規定》的重視程度不高,駕駛警用車輛不著制式警服,不攜帶相關證件,警用車輛標志不全,車輛未按2004式警車外觀標識規定噴涂,甚至有的單位將警車私自借給非警人員使用。
黑龍江省公安廳重申,今後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將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警用車輛開展清理整頓,建立起警車日常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省廳督察部門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市級督察部門每兩月至少檢查一次;區、縣級督察部門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對那些駕駛警車屢次違規,不服從管理的駕駛員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對所在單位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對社會車輛套掛、串掛警車牌照,非法噴涂警車標識的假『警車』將采取果斷措施,依法予以取締,以強有力的措施徹底解決公安隊伍的這一『頑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