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6日電 為了留住打算離開的一名技術工人,一企業將該工人的1000元薪水扣留,以此希望工人能『回心轉意』。企業雖然『愛纔心切』,但工人反而覺得這種做法更讓自己難以接受,並找到勞動監察部門,尋求解決辦法。
4年前,從哈爾濱市某大型國企退休的老彭是一名下線工,純熟的下線技術使他退休時有不少企業找上門來聘請其繼續工作,並幫忙帶徒弟。老彭選擇了一家生產聯軸器的企業,月工資1800元。最近,已經60歲的老彭感到無法承受沒有休息日的工作,於是選擇了辭職。沒想到,企業卻扣下了他1000元工資,並提出了這樣的一個條件:回來工作就給他1000元。老彭幾次去工廠,但始終未能要回這1000元錢。5日,老彭的老伴告訴記者,老彭當初去工作時,沒有簽勞動合同,但每次開工資時,工廠都有記錄。
記者從勞動監察部門了解到,雖然老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工廠的工資臺賬可作為他為工廠工作的記錄。工廠應支付拖欠的工資,同時不應以此來作為挽留技術人纔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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