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8日電 劉立穎,紅興隆農墾公安局北興公安分局副局長,從1990年參加公安工作起,一直工作在刑偵一線。多年來,他始終堅持『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面對新形勢積極探索、研究新時期執法辦案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大膽創新,從一名普通的青年民警成長為一名政治堅定的共產黨員,一名業務嫻熟、機智勇敢的公安刑警。
1991年11月,北興向陽煤礦住區連續發生10餘起重大入室盜竊案,案犯氣焰十分囂張,影響極大。專案組決定蹲坑守候,抓獲現行。當時考慮到劉立穎剛剛入警,沒有裝備武器,又缺乏實戰經驗,沒有安排他到重點部位。但他主動請戰,帶上一名聯防隊員根據個人對案情的分析、理解,自己選擇地點秘密潛伏。凌晨1時許,住區內一個人肩扛編織袋、手拎一根60多公分長的鐵棒出現在他選擇的地點,當他上前盤問時,那人將拇指粗的鐵棒劈頭朝他砸下來,他機警地迎頭而上,頭部頂住罪犯下頜,鐵棒重重地砸在了他的後背上,在聯防隊員的配合下,赤手空拳,硬是把這個體壯如牛的案犯制服了。根據案犯的供述,在其住處搜出大量贓物,一舉破獲向陽煤礦及周邊地區重大盜竊案20餘起,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3萬餘元。
多年的刑警生涯,不但締造了劉立穎堅定的政治信念和嫻熟的業務技能,還練就了他敏銳的觀察能力和攻堅克難的工作作風。2002年3月18日,北興公安分局團山派出所接到報案:在其轄區發現無業青年李紅偉被殺。劉立穎率偵察人員對現場進行細致勘查之後,確認屍體所在位置為拋屍現場,在與死者的繼父栗聖月了解情況過程中,發現栗聖月的言語表現、行為舉止有悖常理,他憑借自己從事刑警多年的直覺和經驗,結合現場勘查信息及拋屍環境綜合判斷,認為栗聖月有殺害李紅偉的重大嫌疑,提出了重點圍繞栗聖月開展偵破工作的分析意見,並得到專案組的一致認同。經過三個晝夜的外圍排查、搜集證據,終於撕開了栗聖月精心偽裝的面具,將其送上了審判臺。
作為一名刑警,劉立穎始終堅持『案情就是命令,素質就是警力』的工作理念。2004年1月17日17時許,北興農場采煤二隊工人趙春華及兒子趙國增在家中被人用刀砍傷,嫌疑人已逃跑身份不明。劉立穎接到報案後,率先帶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一小時後,他又接到民警報稱,距采煤二隊6公裡處的大東林場礦暫住人員邢春玉被人砍傷,其大女兒、二女兒及外孫子被人砍死。目擊者證實,犯罪嫌疑人張啟明醉酒後作案,已逃離現場。根據證人提供的張啟明的體貌特征,確定采煤二隊趙春華、趙國增被傷害案均系張啟明所為。劉立穎一方面將案情向上級領導匯報,另一方面緊急部署,調集警力,迅速張開包圍圈,開展圍追堵截工作。他率領刑警隊一班人,晝夜奮戰,按照確定的包圍圈,圍追排查,於次日凌晨4時許,將張啟明抓獲歸案。經查,該犯曾於2002年在山西省殺人在逃。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家法制的健全,犯罪手段也日趨智能化、專業化。在新形勢下,劉立穎認識到,乾好刑警光靠膽識與熱情是不夠的,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素質和法律知識,靠科技、靠智能,知法,懂法,纔能有效打擊和懲治犯罪。幾年來,他在工作之餘堅持刻苦鑽研,通讀了有關刑事科學技術和各種法律、法規規范執法等方面的書籍,通過個人努力,取得了中國刑警學院痕檢系大專畢業證書,被評定為痕跡檢驗工程師、照相工程師;獲得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本科畢業證書,並取得學士學位。
為了充分利用刑事技術手段偵查破案,他將以往的蹲坑守候、摸底排查的思維模式轉移到了向科學技術要警力上來,重點突出了現場勘查的作用,充分利用案件現場挖掘犯罪線索,努力做到出現場快速、准確、細致。同時,注重搜集、儲存各種信息資料,建立規范化的可比對樣本檔案,儲備了豐富的信息資源,並在實踐中,利用這些資料和所學的刑事技術破案,大大節省了人力、財力、物力,減少了破案難度,提高了辦案效率和質量。
1997年12月24日晚11時,北興農場個體電焊工羅慶林電焊機被盜,價值4000餘元,羅慶林把電話直接打到劉立穎家,用懇求的口氣說:『劉警官,我修理部的電焊機被盜了,那是我們全家唯一的生活來源,我就相信你了,能不能幫我查查這個案子。』劉立穎說:『你別著急,我馬上到。』在現場勘查中,劉立穎發現一獨輪小推車印痕,並在車梯印附近發現散落的電焊機隔熱片。當即,他帶人沿車印追蹤勘查,當時路面承痕條件很差,案犯為逃避偵查,在住區內繞道循環行進,車印時斷時續,只有邊分析邊勘查,把住路口循跡追蹤,經過5個小時的不懈努力,終於人贓俱獲。
劉立穎從警十餘年,參與辦案上千起,破案700餘起,無一例錯案,他以一身正氣和對黨、對人民的無比忠誠,在自己的崗位上踐行了一名共產黨員的神聖職責。1997年,他代表省農墾公安局赴省廳參加全省刑警技能大比武,為墾區公安局奪得了射擊金牌,榮立個人三等功。1999年,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優秀人民警察。2002年、2004年又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2005年,被農場授予『十大傑出青年』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