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0日電 記者19日從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市政府於近日出臺的《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醫療費補貼暫行辦法》將於25日起開始實施,屆時,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可到指定醫院進行申報。與之相配套的《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診斷標准》也於昨天發布。
據了解,近年來,哈爾濱市醫療保險基金支橕能力有了一定提高,為強化醫療保險保障功能,根據醫療保險專家委員會論證意見和哈爾濱市當前統籌基金支付能力,選定了八種發病率較高、涉及人群較多的特殊慢性病項目給予門診治療補貼。補貼額度按病種每季度450元到600元。
八類慢性病患者當中,血液(腹膜)透析門診治療,肝、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病人可直接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其他參保人員應先對照《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診斷標准》(詳見右表)核對本人情況,病情符合診斷標准的,由參保人單位醫療保險代辦員或本人攜帶身份證、醫療保險證原件和復印件,近兩年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住院病歷復印專用章)及以往相關的影像學資料(如X光片、CT片等),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張,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領取並填寫《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申報表》進行申報。申報時間為7月25日至8月10日,雙休日不休。
參保人員申報後領取《哈爾濱市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申報回執單》,待專家組初審公布結果後,合格的參保人持本人身份證、醫療保險證及《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申報回執單》,按規定的體檢時間到指定的體檢醫院登記並按規定交納體檢費用後參加體檢。市勞動保障部門將組織有關專家根據體檢結果及患者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批,並公布審批結果。
因病情危重或行動不便,無法到醫院進行體檢的參保人員,可委托他人到定點體檢醫院登記備案,勞動保障部門將統一組織專家前往診斷。
指定申報醫院包括: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黑龍江省紅十字醫院、沈陽軍區211醫院、哈爾濱市中醫醫院、哈爾濱市紅十字中心醫院、哈爾濱市第二醫院、哈爾濱市第四醫院、哈爾濱市二四二醫院、哈爾濱市傳染病醫院(肝硬化失代償期患者指定醫院)、哈爾濱市第一醫院(醫療照顧人員指定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