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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首次拘留買假證者 3名買假證者被行政拘留10日
2007-07-21 07:04:25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王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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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21日電  近日,哈爾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案件科搗毀兩個制售假證件窩點,3名制販假證人員被刑事拘留,3名購買假證人員被行政拘留10日。

  19日,哈爾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案件科民警喬裝成急於辦假證的市民,根據街頭公開涂寫、張貼的辦假證電話號碼,調出一名聯系辦假證的男子,通過對其進行跟蹤,發現香坊區延福街128號的延福復印社可能是一個制售假證的窩點。警方通過一段時間的蹲守,在掌握了充分的證據後,出動10餘名民警進屋突擊搜查,當場繳獲制假證電腦2臺、掃描儀1臺、打印機2臺、激光雕刻機1臺,假印章200餘枚和各類假證半成品200餘本,一舉打掉了一個制作、販賣假證件的窩點,抓獲制售假證的違法犯罪嫌疑人朱超良、馬文英和購買假證的關麗麗、焦廣倉。隨後,民警又搗毀了一個位於香坊區恆發旅社內的制假窩點,抓獲制售假證違法犯罪嫌疑人李建江和購買假證人員張強。目前,朱超良、馬文英和李建江因涉嫌制造販賣假證被警方刑事拘留,關麗麗、焦廣倉和張強因購買假證被警方行政拘留。

  據警方介紹,焦廣倉是關麗麗的男朋友,關麗麗想要找份教師的工作,急需一個教師資格證。焦廣倉看到街頭張貼的辦假證信息,便聯系辦假證人員,並付了150元錢,沒想到兩人在取證時被警方抓獲。張強幾天前在李建江處辦了一個房屋產權證,在取證時被警方抓獲。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警方據此給予焦廣倉、關麗麗和張強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據了解,這是哈市首次對購買假證人員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責任編輯:李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