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畢業後待業五年 七臺河市19名定向畢業生狀告教育局
2007-07-30 14:27:41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崔立東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7月30日電 6月1日,19名定向中師畢業生訴七臺河市教育局行政不作為一案在七臺河市桃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原告訴稱:被告不按照定向畢業生就業政策安排他們從事教師工作,致使他們在畢業後待業長達5年之久,侵害了他們的就業權。要求法院糾正七臺河市教育局的不法行政行為,並根據黑龍江省2002年中師學校畢業生就業方案,判令教育局在3個月內安排他們走上講臺。

  七臺河市教育局拒絕為2002屆定向中師畢業生安排教師工作,因而招來了這場引起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行政訴訟。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稱,這類訴訟在我省尚屬首例,該案件的判決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

  定向生畢業後『閑』起來

  接受記者采訪時,王忠成敲打著桌子上當年女兒的培養協議不停地吵吵:『這白紙黑字蓋著七臺河市教委紅印的協議,我不信就成了廢紙……』

  王忠成是王曉明的父親,曾任七臺河市茄子河區中心河鄉中學教導處主任。他對記者說,他對當時的招生政策非常了解,『當年的中師招生政策與往年不同的是招生並軌,國家不再全包學生學費,學費由學校和學生共同承擔,定向畢業後由當地教委定向分配到農村小學校任教師工作。』王忠成說,『我女兒報考師范學校就是我給拿的主意。因為我是教育系統最基層的乾部,當時的招生政策是由我和我的同事們去傳達給每一個考生的。』

  1999年9月,王曉明、王成龍等19名七臺河市的農村考生參加中考被七臺河市師范學校、鶴崗市師范學校錄取,於2002年7月畢業,並在當年6月取得教師資格證。

  『孩子們畢業後,七臺河市教育局以「招生並軌」做擋箭牌,拒絕接收這19個孩子是完全錯誤的。』王忠成說,『當時所謂的並軌是指學費方面,即定向生和非定向生都收取一定比例的學費,並沒有取消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政策。』

  王曉明說自己是幸運的。因為她與同屆畢業生相比,多了一紙培養協議。絕大多數同學卻沒有這個。而她所以有培養協議是因為她就讀的是鶴崗師范學校,而就讀於七臺河市師范學校的同學卻沒有這個。

  2002年7月,王曉明等19名定向中師畢業生在手持省教育廳頒發的標注『定向畢業生』字樣的中師畢業生就業通知書到指定接收單位七臺河市教育局報到,被告知需要等。沒想到這一等就是5年。

  19名畢業生狀告教育局

  5年的等待使這些畢業時還帶著些許幼稚的『孩子王』們成熟了許多,這期間他們開始自謀生路,有的在家辦音樂班,有的到個體幼兒園當幼師,有的擺攤賣貨。

  據稱,『混得最慘的』是七臺河師范學校音樂專業畢業的王明飛和於娜。畢業後,兩人戀愛、結婚、生子,唯工作沒有著落。2005年秋,肩負生活重擔的王明飛不得不到鐵山鄉一個體小煤礦下井采煤,而妻子於娜也只能在家為『三班倒』的丈夫做飯、洗衣,照顧身有病患的孩子。這期間,他們眼看著陸續有師范院校的畢業生被分配到教師工作崗位,走上了講臺,而他們的教師夢仿佛成了泡影。

  2007年1月20日,王曉明、王明飛、於娜、白國紅、孫志剛、李永海等19名2002屆定向中師畢業生向七臺河市教育局正式提出申請,要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給他們分配工作。

  2007年1月30日,七臺河市教育局做出《答復》,《答復》肯定了這批畢業生的身份,稱根據1999年黑龍江省普通中專、中師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19名定向畢業生屬小學師資。但《答復》同時稱,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黑政發(1998)14號文件精神,中專、中師招生實行並軌招生的含義是『實行全省統一的國家任務招生計劃,建立學生自己繳納部分培養費用,畢業後大多數學生在一定范圍內自主擇業的教育機制』。因此1999年在進行招生工作時,七臺河市招生辦、教育局就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部門、直屬各中學和所有考生傳達了有關中專、中師招生並軌的文件精神,明確了中專中師並軌招生後,不再負責分配工作。

  19名畢業生對七臺河市教育局的答復不服,於2007年2月8日向七臺河市桃山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撤銷教育局的答復,並請求判決教育局在3個月內給他們分配工作。

  畢業生:我們符合分配條件

  記者看到,畢業生們手中的《黑龍江省2002年中等專業(中師)畢業生就業方案》及黑龍江省教育廳下達的就業通知書,明確注明『培養方式』是『定向』,『備注』欄標明『定向畢業生』,而且注明了接收單位為『七臺河市教委』。

  雙方爭議焦點是對下列兩個關鍵性文件的不同理解。

  2001年4月30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黑政辦發(2001)22號文件轉發了省教育廳、省計委《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意見》第二部分第二項明確規定:師范院校從2001級學生開始實施自主擇業。2005年3月28日,省教育廳以黑教學(2005)72號文件轉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重點工作通知》,該文件第六條規定: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黑政辦發(2001)22號文件規定,對部分師范類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重申如下:三年制師范專科畢業生和中等師范畢業生自2004屆畢業生取消就業范圍限制。2003屆及以前的畢業生仍按原就業政策執行。

  『我們是1999級學生,符合第一個文件的規定,不屬於自主擇業的范圍;我們又是2002屆中師定向畢業生,又符合第二個文件的規定,當然應按照原就業政策執行。』畢業生代表王曉明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對於上述兩個文件七臺河市教育局認為:黑政辦發(2001)22號文件規定師范院校從2001級開始實施自主擇業、雙向選擇。只是取消了對2001級以後師范類畢業生就業范圍的限制,並沒有規定2001級以前的師范生就必須由國家分配工作;而黑教學(2005)72號文件關於『2003屆以前畢業的師范生符合調整規定的仍按原就業政策執行』的字樣並沒有說明『原就業政策』是什麼,而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原就業政策就是師范畢業生在本省教育系統就業,委托定向畢業生按合同就業。

  『原就業政策』究竟是什麼?畢業生家長劉清江說:『我們和孩子查閱了大量的文件和相關規定,對於2001級以前入學的中師生來說,原就業政策就是定向招生、定向分配,招生計劃就是分配計劃!』

  為了證明這一問題,19名畢業生復印了黑龍江省及七臺河市自1990年至1999年10年期間關於中師招生以及畢業分配方面的相關文件。

  有關負責人:培養協議是假的

  7月12日,記者到七臺河市教育局采訪,一位負責處理此事的乾部向記者強調了四條意見:其一,教育局沒有與這19名畢業生簽訂培養協議和就業合同,所以不負責安排這些人的工作;其二,王曉明所簽培養協議是假的;其三,19名畢業生的『定向畢業生』身份並非『定向畢業生』的含義,而是『回七臺河』的意思;其四,要求記者立字據說明上述觀點不代表教育局觀點,是私下與記者交流並非接受記者采訪,未經其本人同意不得將其姓名、職務公諸報端。

  記者在采訪時,七臺河市教育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乾部認為,在19名定向畢業生中,雖然七臺河市教育局只與王曉明一人簽訂了合同,對於另外18人教育局沒有簽訂合同。可是教育局卻否認不了19名學生是『定向畢業生』的身份,沒有委托培養合同也必須給分配工作。因為根據規定,定向畢業生享有這種政策待遇。其次,沒有簽訂委托合同是教育局工作上失職,責任不在於學生本人。

  7月17日,黑龍江省教育廳學生處主管學生就業工作的張明華副處長接受了記者采訪。他說,簽訂了培養協議的定向畢業生無可非議要由當地教育局安排工作,沒有簽協議的也得按定向畢業生就業政策辦事,不能以沒有簽訂培養協議作為拒絕安排定向畢業生就業的理由。不安排就業的理由只能是,該定向畢業生沒有完成學業或者是身體出現殘疾等病患不能勝任教師工作崗位或者觸犯了刑律。

  張副處長說:『「定向畢業生」這幾個字不是隨便寫上去的,那是要按照國家關於定向招生、就業的政策由委托單位落實就業的。如果地方政府在安排定向畢業生就業問題上存在困難,也可以采取分期的辦法優先安排定向畢業生落實到教師工作崗位。』

  張副處長介紹,七臺河19名定向畢業生狀告當地教育局一案也引起了黑龍江省教育廳的關注,法院的判決,對於解決我省此類糾紛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