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8月20日電 2007年8月20日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請振興東北辦主任張國寶同志介紹東北地區振興規劃,並答記者問。
新京報記者:《規劃》裡提到水權的分配和轉讓上建立這樣的制度,我想問一下將會采取什麼樣的方式來建立這樣一個制度,比如說松花江污染事件,哈爾濱向吉林提出要求補償,您怎麼看待這樣的要求?
張國寶:關於你提到的跨省河流污染的治理問題,我的看法是這樣,在河流經過的地方,各個省都負有共同的責任,比如說吉林的松花江流到了黑龍江,污染不僅是吉林造成的,在流經黑龍江的部分,也會產生污染的排放,所以大家負有共同的責任,要加強監測和進行綜合治理。我們已經專門制定了松花江的治理規劃,這次我陪曾培炎副總理剛剛從那裡回來,也專門視察了松花江的水情,在《規劃》當中對於吉林省和黑龍江省應當建什麼樣的污水處理廠,都做了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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