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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藥『翻新』不能成為新藥——訪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專家
2007-08-22 10:59:03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董艷春
東北網8月22日電 換個劑型和包裝上市,價格就翻了幾倍,其實成分還跟原來一樣,而從今年10月1日起,這樣的所謂『新藥』將不會再面世。因為依據我國新的《藥品注冊管理辦法》,光改劑型,療效沒有明顯優勢的藥品將不能成為新藥被注冊。20日、21日,在由解放軍211醫院、302醫院承辦的全國中成藥學術年會上,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審評二部部長張磊教授在哈透露了這一信息。
張磊教授介紹,在新藥注冊的過程中,藥監部門要進行全程真實性核查,包括非臨床研究、臨床試驗等。在藥品上市前,藥監部門工作人員還要在生產現場檢查,按照核准的工藝全面檢查,並從生產線上抽檢產品。張磊教授稱,這個過程比原來繁瑣了許多,但對於保證百姓用藥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針對百姓十分關注的藥品『變臉』現象,張磊教授介紹,依據新《辦法》,藥監部門對新藥的界定更加嚴格,對已上市的藥品,如果只改變劑型,但不改變給藥途徑,同時與原來的藥相比沒有明顯的臨床應用優勢,這樣的所謂『新藥』將不再審批注冊。而國家鼓勵開發真正意義上的新藥,對於新藥,其利益會受到保護。如對監測期內的新藥,國家藥監局將不批准其他企業生產、改變劑型和進口。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