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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哈爾濱市居民排污費每立方米上調0.30元
2007-09-04 10:17:12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張鳴霄
東北網9月4日電 1日起,哈爾濱市城市污水處理費按新標准收取。記者3日從市物價局獲悉,省物價局近日對市物價局《關於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標准的請示》作出批復,調整後的哈市居民污水處理費征收標准由原來的0.50元/立方米調整為0.80元/立方米。
據了解,按照『已開征污水處理費的城市要將污水處理費標准盡快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的國家政策規定,省物價局對哈供排水集團報送的排污成本進行了認真審核,同時充分考慮到來自『哈爾濱市調整居民污水處理費價格聽證會』的各方面意見及哈市經濟發展現狀和居民承受能力,經研究後同意哈市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准。
調整後的哈爾濱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准為:居民污水處理費征收標准由原來的0.50元/立方米調整為0.80元/立方米;非居民(行政事業、工業、經營服務、特種行業)污水處理費征收標准由原來的0.90元/立方米調整為1.20元/立方米;根據哈市實際情況,對非居民用戶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建設行業標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的污廢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准由原來的1.00元/立方米調整為1.40元/立方米。
省物價局在批復中還建議市物價局,按照國家有關『減免污水處理費應由減免決策單位等額補償』的規定,對哈市特困低保戶污水處理費給予資金補貼。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