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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解除合同不付賠償金 打工者告贏『賴賬』公司
2007-09-04 10:57:11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孫志軍
東北網9月4日電 哈爾濱市民周女士在與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到南方工作,可沒多久公司單方解除合同,並拒絕支付賠償金。日前,周女士將『賴賬』的公司告上法庭。
據周女士講,一年前,她與某公司簽訂委派任務協議,按照協議約定由公司將她委派至南方某城市的酒店擔任經理職務,月薪為8000元由該公司支付。同時,周女士和公司約定:如有單方解除協議的,則賠償對方一個月月薪的賠償金。協議簽訂後,周女士按約定從事其工作3個月後,休假回哈市。然而,當周女士要回去工作時,卻被公司通知協議已終止,並且賠償金不予支付。為此,周女士來到法院起訴。
日前,南崗區法院哈西法庭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原、被告簽訂的委派任務協議合法有效。被告單方解除協議,且不予支付原告違約金的行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最後,法院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周女士違約金8000元。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