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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房產局負責人就房屋安全管理問題答記者問
2007-09-05 09:16:23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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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5日電 《哈爾濱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為便於廣大居民了解和掌握《辦法》的主要精神,日前,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為什麼要制定《辦法》?

  答: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關系到既有房屋安全使用的維護,關系到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和諧社會的構建。目前哈爾濱市房屋安全形勢不容樂觀,許多年久失修的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擅自拆改房屋結構現象非常普遍。為加強哈爾濱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特制定本《辦法》。

  問:《辦法》的適用范圍是什麼?

  答: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各類房屋的安全管理;各縣(市)的房屋安全管理可以參照執行。

  問:可以自行拆改房屋結構嗎?

  答:對於涉及房屋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的拆改,不可以擅自進行。因為房屋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的拆改直接關系到房屋結構完整性和安全性,應到市房產住宅局辦理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

  問:什麼是房屋的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答:房屋主體結構,是指房屋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橕、牆體、連接點和基礎等;房屋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他連接節點,包括承重牆體、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問:誰有資格申請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

  答:房屋所有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

  問:到什麼地方申請辦理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

  答:到道裡區新陽路296號二樓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房產住宅局窗口辦理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

  問:居民辦理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答:房屋所有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申請房屋拆改安全審批(備案)手續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拆改申請表及申請人、經辦人身份證明;2.房屋所有權證等房屋權屬證明或者公有房屋承租證、產權單位同意意見;3.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文件;4.房屋安全鑒定報告;5.涉及保護建築、歷史建築或者房屋外立面的,應當提交規劃部門的同意意見;涉及臨街建築物的,應當提交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問:如果其他相關利害人認為拆改侵害了其合法權益,怎麼辦?

  答:《辦法》規定,房屋所有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實施房屋拆改時,不得侵害其他相關利害人的合法權益。其他相關利害人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辦理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有哪些程序?

  答:1.提出申請;2.受理登記;3.材料審核;4.登記發證。為進一步完善辦理程序,我局將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對房屋拆改審批(備案)程序進行規范,研究建立審核公示等制度。

  問:拆改間隔牆需要辦理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嗎?

  答: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屬於承重結構的間隔牆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辦理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不屬於承重結構的間隔牆不需辦理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

  問:在一樓陽臺欄板扒門需要辦理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嗎?

  答:因為陽臺欄板不屬於房屋承重結構和主體結構,不需要辦理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但因涉及佔道、改變立面等問題應征得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同意。

  問:哪些部位是不允許拆改的?

  答:考慮到房屋結構的整體性和安全性,《辦法》第七條規定除依法取得規劃、建設行政許可的改建、擴建工程外,不得有下列涉及建築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的拆改行為:1.拆除基礎、梁、柱;2.拆改混凝土剪力牆;3.挖掘室內地面,擴建地下室;4.拆除連接陽臺起抗傾覆作用的牆體;5.拆改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體功能的非承重牆體;6.其他危害房屋結構安全的行為。

  問:物業管理單位在房屋拆改管理中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答:房屋拆改前,房屋所有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應當將拆改內容和范圍及時告知房屋管理單位,並將房屋拆改批准的相關材料送房屋管理單位存檔。房屋管理單位應當對管理范圍內房屋的使用安全進行日常巡查,發現違法使用房屋可能影響房屋安全的行為,應當及時予以制止,並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問:取得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後,施工時應注意什麼?

  答:房屋拆改的內容和范圍應當與批准或者備案的拆改內容、范圍相一致,並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問:發現有人擅自拆改房屋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向哪個部門舉報?如何處理?

  答:可以向市房產監察大隊舉報,電話是84219229。對擅自拆改的違法行為,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問:房屋拆改後,可以補辦房屋拆改審批(備案)手續嗎?

  答:不可以。因為拆改已實施完畢,補做的設計文件及安全鑒定報告中所要求的各項加固措施和施工要求都不能實現,不能保證拆改的安全。

  問:什麼是房屋安全鑒定?

  答:本辦法所稱房屋安全鑒定,是指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依據國家規定的房屋安全鑒定標准和其他相關技術規范,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的鑒別和判定。

  問:申請房屋安全鑒定,該怎麼辦理?

  答:應該到市房屋安全鑒定辦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具體地點為道裡區新陽路296號二樓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房產住宅局窗口辦理委托手續。

  問:房屋安全鑒定是否收取費用?

  答:收費。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進行收費。

  問:什麼情況應當對房屋進行安全鑒定?

  答:房屋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1.拆改主體結構或者承重結構的房屋;2.在屋面或者依附牆體設立大型廣告設施、通訊設施等,明顯加大荷載的房屋;3.超過規定設計使用年限仍需繼續使用的房屋;4.改變原設計用途,可能影響使用安全的房屋;5.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和大型商場、飯店等公共服務場所使用時間超過設計使用年限一半的房屋;6.房屋存在安全隱患需要鑒定的其他情形。

  問:相鄰施工造成的房屋損害問題,如何鑒定?

  答:建設工程基礎施工時,周邊有相鄰房屋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對相鄰房屋進行安全鑒定。

  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對相鄰房屋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對受到施工影響的相鄰房屋,施工結束後,相鄰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要求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建設單位應當委托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問:房屋安全鑒定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答: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在受理鑒定委托現場堪查後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房屋安全鑒定,並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情況復雜或者需要跟蹤監測的,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情況。

  問:什麼是危險房屋?

  答: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嚴重損壞或者承重構件屬於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問:誰是危險房屋監護治理責任人?

  答:房屋所有人為危險房屋監護、治理責任人,應當承擔危險房屋的監護、維修、加固、解危等治理責任。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問:居民發現房屋有危險狀況時應該怎麼辦?

  答:發現房屋有危險狀況時,居民應及時向區、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門報告,根據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意見,及時進行修繕治理或遷出。

  問:危險房屋如何管理?

  答:危險房屋實行屬地化管理。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本轄區內危險房屋的管理,並指定專門機構負責所轄區內的危險房屋管理工作。

  問:危險房屋如何處理?

  答: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應當視房屋危險程度不同,分別按照下列情況處理:1.觀察使用。適用於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後,尚能短期使用的,但需繼續觀察的房屋。2.處理使用。適用於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後,可解除危險的房屋。3.停止使用。適用於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築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4.整體拆除。適用於整幢危險已無修繕價值,且危及他人安全或者相鄰建築的房屋。

  問:危險房屋可不可以翻建?

  答:經鑒定為危險房屋需要翻建且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房屋所有人可以根據需要到有關部門辦理翻建批准手續。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