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6日電 近日有市民反映,哈阿高速公路由阿城進入哈爾濱方向的收費站窗口懸掛的銅制『收費許可證』有效日期早已過了,收費卻沒停止。同時,實際收費金額與收費標准不符。
8月31日,記者以繳費人的身份,開車路過該收費站核實情況。結果發現,在其他公路收費站,收費許可證都是當年由物價局核發的,並張貼在每一個窗口。該收費站卻只在其中一個窗口前懸掛了一個銅制『收費許可證』,上面標明,收費有效日期是從2000年11月至2002年12月止。記者問收費人員,為何沒掛今年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收費人員稱這事他不清楚,讓記者到收費站樓內去問。
記者來到收費站樓前,見這裡也立著一塊『哈爾濱市貸款建設城市路橋外埠車輛通行費收費標准(含哈市屬十二縣市)』的牌子。這塊由省物價局、財政廳、建設廳聯合審批的收費標准牌上,收費期限是到2005年12月。
按牌上列明的收費標准,記者所開的汽車(兩噸以下)應為每臺/次10元,但記者從果花山收費站到哈阿高速公路收費站時卻被收了20元。
記者在樓內找到收費站谷(音)所長,說明來意後,谷留下記者的電話號碼後稱,當日負責管理收費許可文件的工作人員已經下班,收費站李主任會在9月3日拿許可證等給記者做解答。但此後一直沒有哈阿高速公路收費站的人員與記者聯系。記者多次撥打李主任的手機,始終無人接聽。
9月5日5時許,記者再次來到該收費站,情況仍然沒有改變。記者詢問了一些工作人員,但仍然無法與具體負責此事的相關人員取得聯系。
《黑龍江省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所有收費單位或收費點應按規定,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許可證正本或副本;收費許可證中必須明確標示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收費范圍和收費依據。未公示收費許可證實施收費的,繳費單位或個人有權拒絕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