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8日電 近日,省教育廳下發通知要求,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實施過程中,對課改態度消極、行動遲緩、效果差的學校不得評為示范性高中,三年內取消各種評優資格。
通知中指出,各學校要開全課程,保證學時。不得減少必修中的科目。要精心編排課表,合理安排必修和選修內容,及時印發學生選課指導手冊,堅持按學生自主選課原則安排選修課程,嚴格按照課程標准實施考試和評價,不得隨意拔高或者降低教學和評價要求。加大對綜合實踐活動、藝術、通用技術等課程實施的指導和監控力度。
通知中明確指出,對課改態度消極、行動遲緩、效果差的學校不得評為示范性高中,三年內取消各種評優資格;已認定為『示范性高中』的取消其稱號,三年內不得晉級、提職和參與評優、評模。對被動應付、觀望不動的校長將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將給予行政處分或免去校長職務。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