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0日電(賈晉璇 於敏 記者 雷蕾)父親因心髒病住院,兒子不到醫院照料,卻乘機將老父的房屋進行清理和裝修。老父病愈回家一看,已是『家徒四壁』。一氣之下,父親將兒子和兒媳告上了法庭。
去年10月,家住哈市平房區的辛某因突發心股梗塞住院治療。住院期間兒子、兒媳也沒來看過幾次,多虧老伴形影不離地在旁邊細心看護纔逐漸痊愈。2個月後,辛某病愈後和老伴高高興興地回家,進屋一看,卻嚇了一跳,還以為走錯了門。原來滿屋子的東西都不見了,連自己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也全都不見了。辛某和老伴第一個反映就是自己家遭小偷了,可轉念又一想小偷也不能連不值錢的破爛兒都偷啊。辛某趕快找到鄰居問自己家發生了什麼事。這一問,可把辛某給氣壞了。
原來,辛某的老伴是後老伴,但兩人結婚十餘年感情一直很好,就是兒子和兒媳對他這後老伴一直不太『感冒』,但兩家人各過各的,面子上還過得去。但是雙方始終有個心病,就是辛某現在住房的進戶手續始終被兒子把著,老人要了幾次都沒要回來。這使得雙方的關系進一步緊張起來。但老人怎麼也沒想到,在他住院期間,兒子、兒媳竟然私自找了一幫人,把自己家裡的東西賣的賣、扔的扔,據說扔東西就扔了好幾天,又把房屋重新進行了簡單的裝修。
辛某找到兒子,要他賠償自己的損失,並把進戶手續還給自己。兒子說這是為了贍養老人,給老人一個好環境,自己沒什麼錯,堅決不賠償。老人看和兒子怎麼也說不通,只得將兒子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辛某的兒子承認房產入戶手續是辛某的名字,但是自己交的錢,進戶手續現在自己手中,在給辛某裝修房屋期間,除床、立櫃外其餘用品均被丟棄,但自己也購置了新的生活用品。
法院審理後認為,辛某的兒子、兒媳為父親清理房間,屬贍養老人的行為,但在清理前未與辛某夫婦協商一致,造成家庭矛盾,對此應付相應責任。辛某夫婦雖提供了被清理物品明細和估價,但無發票等證據證實物品價值,而辛某的兒子亦表示希望家庭和睦,願意給付3000元作為補償,法院予以確認。雖然辛某的房屋是其兒子交納的進戶費用,但房屋進戶手續是辛某的名字,故其兒子應予返還。據此法院判決,辛某的兒子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將辛某的房屋入戶手續交付給辛某,並給付辛某300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