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7日電 近日,我省出臺了《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基本養老保險若乾政策問題處理意見通知》(以下簡稱《若乾政策意見》),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尤其是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後若乾政策問題進行了細化和說明。14日,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的趙志剛處長做客本報新聞會客廳,對此項政策進行了現場解答。
部分未參保退休人員
可補繳參保
1370480XXXX:我是一名國企職工,因停薪留職沒得到通知,錯過了參保機會,現在我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了,我能否再參加養老保險了?
答:原國有企業已經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但本人未參保也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現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如符合應參保而未參保條件的可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
其中,停薪留職人員,應當以所在企業歷年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照企業與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之和,將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交給企業;企業代收代繳其基本養老保險費。
『放長假』的人員,企業及個人應當以企業實際發放的生活費為基數繳納企業及個人應當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
1335999XXXX:我是一名國企的職工,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現在企業已經關停,無力為我們繳費,我們該怎樣參加養老保險?
答:這個問題在我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並軌』試點中就應解決。『並軌』時在領取一定數量的經濟補償金以後,如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補繳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原按國家規定計算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1335178XXXX:國有企業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到達法定年齡後按《若乾政策意見》規定補繳養老保險後,基本養老金如何領取?
答:按相關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後,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基本養老金標准按職工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的辦法核定,期間如進行基本養老金調整,按規定調整的數額可以納入核定的基本養老金標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後的下月起為其發放基本養老金,以前的基本養老金不予補發。
繳費不足15年的
退休參保者可延續繳費
8487XXXX:我在1996年參加了養老保險,現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是繳費年限不足15年,我怎樣纔能領取到基本養老金?
答:按照原規定,繳費年限不足15年達到法定年齡的養老保險參保人員,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將一次性返還個人賬戶儲蓄額。但按新的規定,現在這些人可以延續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其中,企業職工可以由本人到屬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個體勞動者身份延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達到15年後,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13603641XXX:我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個人賬戶儲蓄額已經返還到手,現在我能否重新辦理養老保險?
答:可以在原所在單位提供原始檔案材料的情況下,由本人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城鎮個體勞動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辦理延續繳費手續。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滿15年後,可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
原一次性支付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實際領取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要全額退還。基本養老金標准在延續繳費年限滿15年後按當期有關規定核定,延續繳費年限滿15年之時至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按國家規定調整的基本養老金納入核定的基本養老金標准;批准領取後參與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以前的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予補發。
靈活就業知青
也可補繳參保
13945100XXX:我是一名知青,返城後在國企工作,後來下崗和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期間一直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明年1月份我就到法定退休年齡了,是否能一次性繳費後領取養老金?
答:按照《若乾政策意見》第三條規定,可以補繳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按照新規定,未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有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返城後從事靈活就業的知青,以及與原國有或城鎮集體企業解除關系等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可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以上人員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的,可以延續補繳到滿15年。
1380451XXXX:我原來是一名城鎮集體企業職工,按照省裡有關規定曾有單位給參加商業保險,後來單位不交了,也沒辦養老保險,請問我們怎樣纔能辦理養老保險?
答:鑒於是特殊歷史原因,凡按照黑政辦發[1988]14號文件規定參加過『退休基金社會統籌』的有勞動部門招工手續的城鎮集體企業已退休人員,現在都被視為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但中斷繳費的人員。如本人自願,並按規定補繳相應費用後,可以將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基本養老金標准按照有關規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