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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建立企業對行政機關質詢制度
2007-09-17 15:26:3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樊金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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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17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改善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獲悉,哈爾濱市日前建立了企業對行政機關質詢制度:如果企業提出合理要求,而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涉嫌『不作為』、『亂作為』時,企業可對行政機關提出『質詢』。

  據了解,企業在與行政機關接觸過程中有時會遇到答復不及時、應辦不辦、推諉扯皮、刁難勒卡、超時辦理、越權執法等問題,企業人員有意見卻又無可奈何。為強化監督,規范行政機關工作行為,努力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哈爾濱市日前建立了企業對行政機關質詢制度。今後,企業再遇到上述問題,就可以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對行政機關提出質詢。

  據悉,各級改善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為質詢受理機構,針對區、縣(市)所屬行政機關的質詢意見,企業可向區、縣(市)改善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提出;對哈爾濱市直各部門(單位)的質詢意見,企業可向市改善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提出。根據規定,市、區、縣(市)改善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接到企業質詢意見後,應在一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責成相關被質詢部門(單位)作出答復。被質詢部門原則上三日內應作出答復,答復意見經改善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審核、備案後纔能回復給企業。如果企業對於受到的行政處罰有異議,也可以按照上述規定提出質詢。

  質詢制度還規定,市、區、縣(市)改善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在對行政機關接受質詢情況進行監督時,如果發現情節嚴重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將對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