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黑龍江城鎮個體勞動者『統賬結合』前繳費年限算實際年限
2007-09-18 09:22:54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趙振宇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9月18日電 近日,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出臺《黑龍江省基本養老保險若乾政策問題處理意見》,《意見》規定,城鎮個體勞動者『統賬結合』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限,應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與『統賬結合』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合並計算。

  據悉,在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前,部分城鎮個體勞動者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並由個人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意見》規定,其個人繳納的全部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繳費工資指數從實行『統賬結合』年度算起。城鎮企業職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時,『統賬結合』前的個人繳費部分隨同轉移。

  《意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個體勞動者(含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以個體勞動者身份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人員),在沒有領取基本養老金前死亡的,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本息和按規定比例納入統籌基金部分的本金,將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個體勞動者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和其個人繳費中按規定比例納入統籌基金部分的本金,在扣除本人已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不含個人賬戶養老金)總額後如有剩餘,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