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6日電 由於哈市道外區黎華家具城12號門市和道外區大自然地板專營店經銷不合格地板,今日,哈市工商局道外分局執法人員對這兩家單位分別處以2萬元和3萬元的罰款,沒收不合格地板共計242包。
據了解,工商執法人員對道外區黎華家具城和紅旗家具城部分商品進行了抽查,在黎華家具城12號門市對62包中國楊子木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超實木防水EO地板進行了抽樣檢查。在紅旗家具城大自然地板專營店對180包廣東大自然木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進行了抽樣檢查。經省人造地板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這些地板的內結合強度、表面耐磨度不合格,屬於不合格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工商執法人員對黎華家具城12號門市和紅旗家具城大自然地板專營店進行了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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