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10月2日電 記者日前從哈爾濱市有關部門了解到,為保障市民在冬季能住上暖和屋子,該市將加強對供熱企業的監管,對情節嚴重、屢犯不改者依法取消供熱資格。
由於哈爾濱市冬季漫長,氣候嚴寒,供熱問題是保證居民冬季生活的基本條件。哈爾濱市要求各供熱單位要克服各種困難,采取措施增加供熱頻率、延長供熱時間。
同時,相關主管部門將加強對供熱單位供熱質量的監管,對擅自減少供暖天數、縮短供熱時間、供熱質量不達標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予以嚴管嚴罰,如若發現情節嚴重、屢犯不改者,依法取消其供熱資格。
據了解,本年度哈爾濱市供熱期限從10月20日開始,至2008年4月20日結束。供熱期間,居民居室6時至21時溫度應達到18℃以上,其他時間不得低於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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