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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高中生將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
2007-10-11 06:44:19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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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11日電 今後,高中生將告別單一以考試成績評價的模式,而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等為動態『指標』進行綜合評價,這是今秋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實施新課程改革後,高中生在學習生活中面臨的又一重大變革。昨天,黑龍江省教育部門出臺《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

  據悉,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後,評價結果將在全省普通高中之間相互承認。各項評價結果均達到C級及以上方可高中畢業,其結果也將是高校招生錄取時必須提供的考生信息之一。按規定,今後,綜合素質評價獲得相應等級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依據黑龍江省高校招生考試相關規定享受錄取照顧政策。


  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六方面內容

  據了解,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將從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進行評價。其中,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評價結果設定為基本達到要求(記為C)和尚需努力(記為D)兩個等級;學習態度與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評價結果設定為優秀(記為A)、基本達到要求(記為C)和尚需努力(記為D)三個等級。

  評價程序一般可分為過程性評價、階段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其中,過程性評價一般采用觀察、訪談、答辯、模擬實踐、情景測驗和紙筆測驗、實際操作、親自實踐、現場測試、評價量表測量相結合的方法。階段性評價是在學段或學期、學年結束時對學生發展目標實現程度作出的評價,是過程性評價的積累和總結。總結性評價是對學生高中階段成長、發展狀況的整體性反思和綜合性總結。


  評價結果必須公示有異議可申訴

  在評價過程中,主要采取多元主體評價方式,即自我評價、同學評價、教師評價、家長評價和社區評價相結合。主要通過以一袋(學生『成長記錄袋』)、兩冊(『班主任評價手冊』和『科任評價手冊』)、三表(家長評價表、總結性評價表和模塊修習情況統計表)和學生電子檔案為載體,通過靈活多樣、行之有效的評價過程,達到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目的。

  據悉,高三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要將全體學生綜合素質總結性評價等級等重要信息在校園內公示一周。學生如對本人或他人的評價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申訴或舉報。學校在接到學生申訴或舉報一周內,要在學校課程改革領導小組的組織下,進行調查、核實和復評,作出決定並及時通知申訴或舉報者本人。對經復評產生變化的結果,要在校園內公示一周,並說明變化的原因。申訴或舉報者如對處理決定仍有異議,可逐級申訴或舉報,直至市(行署、總局)普通高中考試評價辦公室。

  黑龍江省將建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檔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收集、處理重要評價信息,記載學生成長歷程,為學生健康成長提供諮詢和指導。


  評價工作違紀舞弊將『一票否決』

  為確保評價工作公平、公正,黑龍江省將在評價工作中實施『陽光工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評價『陽光工程』制度建設,建立公示、監督、申訴、舉報制度。學校對學生的評價結果、獲獎情況、模塊修習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重要評價信息都要及時予以公示。

  今後,教育部門將建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定期專項檢查機制。嚴肅查處評價工作中出現的玩忽職守、違紀舞弊事件,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實行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一票否決』權。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態度消極、敷衍了事、質量差、信譽度低的學校要通報批評,該學校三年內不得參與示范性高中評選和各類評優,已認定為省級重點中學或示范性高中的,撤銷其相應資格。對該學校校長要通報批評、給予行政處分,且三年內不得晉級、晉職和參加評優、評模。情節十分嚴重者,按相關組織程序撤銷其行政職務;對弄虛作假、違紀舞弊的學校管理乾部和教師要通報批評、給予相應處分,並且三年內不得晉級、晉職和參加評優、評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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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