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1日電 記者從黑龍江省教育廳獲悉,我省制定《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並於本學期開始正式實施。據悉,今後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各項均達到C級及以上方可高中畢業,該評價結果將成為高校招生錄取時必須提供的考生信息之一;同時對於在評價中獲得相應等級的應屆畢業生,可依據我省高校招生考試相關規定享受錄取照顧政策。
據了解,新制定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涉及學生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其中,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評價結果設定為基本達到要求(記為C)和尚需努力(記為D)兩個等級:學習態度與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評價結果設定為優秀(記為A)、基本達到要求(記為c)和尚需努力(記為D)三個等級。
在對學生的評價過程中,將采取多元主體評價方式,即自我評價、同學評價、教師評價、家長評價和社區評價相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程序將分為過程性評價、階段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即適時地關注學生每一天、每一環節和每一階段的發展水平和成長狀態,並通過學段或學期、學年結束時對學生發展目標實現程度作出評價,同時對學生高中階段成長、發展狀況進行整體性反思和綜合性總結。
在對學生的綜合素質具體評價中。將以一袋(學生『成長記錄袋』)、兩冊(『班主任評價手冊』和『科任評價手冊』)、三表(家長評價表、總結性評價表和模塊修習情況統計表)和學生電子檔案為載體,通過循序漸進.靈活多樣、行之有效的評價過程,達到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目的。
據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全省普通高中之間相互承認。借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借讀學校視同本校學生全程管理,評價信息要適時反饋給借讀學生學籍所在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