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31日電 近日,《黑龍江省煤礦重大隱患分級監管辦法》出臺,對煤礦重大隱患的分級、監督管理、排查整改責任追究等做出了具體規定。
據悉,煤礦重大隱患被定為三級,重大隱患實行分級掛牌督辦。一級重大隱患分別由市(地)政府和龍煤集團掛牌督辦;二級重大隱患分別由縣(市、區)政府和龍煤集團各分公司、沈煤集團、中煤集團掛牌督辦;三級重大隱患分別由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和龍煤集團、沈煤集團、中煤集團所屬煤礦掛牌督辦。煤礦企業是重大隱患排查整改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重大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全責。各級隱患整改方案審批由掛牌督辦單位同級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整改結束後由掛牌督辦單位組織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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