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日電 1日,記者就哈市城鎮居民如何參加醫保,在哈市及異地如何就醫、如何報銷醫療費等問題采訪了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負責人。
參保注意事項
參保時間
據介紹,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城鎮居民繳納下一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期,今年參保繳費期為11月1日至12月20日。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手續的,將在2008年1月1日起享受相應的待遇;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手續的,須在下一年度繳費期辦理參保手續。
此前,哈市曾在2006年6月23日出臺了《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參加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哈勞社發[2006]107號文件),當時參保的部分人員可繼續按照原辦法享受醫保待遇,也可按照此次出臺的《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參保,需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辦理新參保。
參保地點
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經辦地點在哈市道裡區上海街8—7號。
另外,按規定,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的非從業居民、非在校學生、非托幼機構兒童和新生兒(出生28天後即可參保),要到戶籍所在區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新參保。
參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照規定,辦理新參保時居民應持戶口、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兩張。在籍學生、托幼機構兒童辦理新參保,由學校或托幼機構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經辦地點(道裡區上海街8—7號)代辦。
已按哈勞社發[2006]107號文件規定參加醫療保險的居民,還應當提供醫療保險證、原參保繳費收據;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人員還應當提供《哈爾濱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辦理流程
參保時,居民需要到辦理參保登記的經辦地點領取並填寫《參保申請表》、打印《繳費通知單》,然後到中國農業銀行各營業網點繳存當期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十個工作日後,攜帶《繳費通知單》、銀行繳費收據到辦理參保登記的經辦地點領取醫療保險證。
參保遇到的問題
中斷繳費如何續保?
按新辦法規定,參保居民中斷繳費三個月內的,攜帶戶口原件和醫療保險證,屬於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的,還需攜帶《哈爾濱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於每年3月20日前到戶籍所在區的原參保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續保手續,經對材料網上核實後,領取《續保繳費通知單》,攜帶《續保繳費通知單》到中國農業銀行各營業網點繳存所欠繳的醫療保險費。中斷繳費超過三個月的,在下一年度參保繳費期內重新辦理參保登記。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如何用醫保就醫?
參保後,患者在市內定點醫院住院治療時,持《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證》,預交一定數額的預付金後,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按相關規定結算。
因病情需要,需市內轉診治療的,在具有轉診資格的醫院領取並填寫《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內轉診申請表》(以下簡稱《市內轉診申請表》),經主任醫師出具轉診意見,醫院醫保辦審核後,參保患者持醫院出具的《市內轉診申請表》及醫療保險證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轉診審批手續。轉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暫由個人現金全額墊付,診療結束後,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按相關規定報銷。
如參保患者發生急診,可就近在市內非定點醫院就醫,在入院五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0451—84871953)或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登記備案,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暫由個人現金全額墊付,診療結束後,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按相關規定報銷。
特殊疾病需領審批表
參保居民成人患有惡性腫瘤放化療、尿毒癥血液(腹膜)透析和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兒童患以上三種疾病及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六種疾病時,被視為特殊疾病,需門診治療的可在特殊門診定點醫院領取《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審批表》(以下簡稱《門診特殊疾病審批表》),由主任醫師填寫診斷及治療經過,提出治療意見,醫院醫保辦審核。參保患者持醫院出具的《門診特殊疾病審批表》和醫療保險證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審批手續,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按相關規定結算。
如何異地就醫?
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往外地醫院就醫,在具有轉診資格的醫院領取並填寫《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診申請表》(以下簡稱《異地轉診申請表》),由主任醫師出具轉診意見,醫院醫保辦審核。參保患者持醫院出具的《異地轉診申請表》及醫療保險證到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異地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暫由個人現金全額墊付,診療結束後,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按相關規定報銷。
參保患者在外地(不含境外)探親、旅游期間發生急診,可在當地醫院就醫,在入院五個工作日內,電話(0451—84871953)通知或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登記備案,異地急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暫由個人現金全額墊付,診療結束後,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按相關規定報銷。
長期在外地居住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參保居民,攜帶居住地的暫住證或以本人名義購買的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和醫療保險證,可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異地就醫,並填寫《哈爾濱市城鎮居民異地就醫申請表》。其在異地定點醫院、非定點醫院就診、急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暫由個人現金全額墊付,診療結束後,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按相關規定報銷。
如何報銷醫療費?
市內轉診、市內非定點醫院急診、異地轉診、異地急診、已辦理異地就醫的在異地發生醫療費用結算,由本人或代辦人攜帶醫療專用結算票據、診斷證明、加蓋醫院公章的醫療費用清單(含具體費用項目、數量、單價)和病歷復印件(病歷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醫囑單、出院小結),除以上材料外,市內轉診患者須提供《市內轉診申請表》原件,異地轉診患者須提供《異地轉診申請表》原件,市內非定點醫院急診、異地急診患者須提供急診證明,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送交報銷材料。經工作人員審核後,將《醫療費報銷審核憑證》交予本人或代辦人,費用結算後,本人或代辦人持《醫療費報銷審核憑證》和身份證原件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領取所報銷的醫療費用。
醫保證密碼如何改?
據介紹,此次辦理哈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如個人在社區辦理的,銀行卡繳費時設置的密碼就是醫療保險證的密碼,集體辦理的,需持身份證原件、醫療保險證在哈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更改密碼。醫療保險證密碼查詢,需持身份證原件、醫療保險證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道裡區友誼路423號)查詢。
掛失可撥打電話12333。
補辦醫療保險證的需持身份證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張,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經辦地點(道裡區上海街8—7號)補辦。
《辦法》還規定,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同時參加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參保城鎮居民出國定居、參軍、昇學(大學)、戶籍遷出、死亡等,保險關系自行終止,所繳費用不予退回。
城鎮居民參保後按規定轉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政府其他醫療保障形式的,不再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所繳費用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