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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收費明碼標價 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額0.5%—1.5%計收
2007-11-02 09:48:36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呂岩 譚啟首
東北網11月2日電 昨天,哈爾濱市物價局召開全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告誡會,明確要求: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一宗房產成交額0.5%—1.5%計收,物價部門將會同房地產主管部門嚴厲查處不按規定收取中介費的房屋中介。
據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5月1日,市物價局、市房產住宅局曾聯合出臺《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有關事宜的通知》,對房屋租賃及二手房買賣的收費標准進行了調整。根據市民舉報,哈爾濱市多數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違規操作。以二手房買賣收費為例,按《通知》規定,應按成交額0.5%—1.5%收費中介費,但目前哈爾濱市各中介均按2%的超標准收費,多數的0.5%被中介巧立名目稱為『諮詢費』。事實上,房地產中介的諮詢僅僅是『口頭詢問』,並不在《通知》規定的收費范圍之內。正規諮詢費應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委托人要求,提供有關房地產政策、法規、技術等諮詢服務,收取諮詢費,諮詢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准由雙方協商議定,服務標准為出具具體的諮詢服務報告,口頭諮詢不在此例。為此,市物價局會同市房地局對哈爾濱市房地產中介機構進行告誡。
下一步,哈爾濱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收費將實行明碼標價制度,中介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費項目、計費方式、收費標准等,在接受當事人委托時應當主動向當事人介紹有關中介服務收費標准及服務內容等情況。同時明確哈爾濱市房地產中介的收費標准。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