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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女老板進京上訪 假記者:就想弄點喝酒錢
2007-11-19 14:33:37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夏德輝 陳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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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案人員正在取筆錄

訊問筆錄及真假記者證對比

  東北網11月19日電 煽動他人兩次到北京上訪,編造虛假材料,對綏棱縣政府和某乾部的形象進行惡意詆毀。這起10月末發生在綏棱縣城的假記者落網案,在不大的縣城內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以至於14日記者到當地采訪時,該案依然是當地民眾談論的熱點話題。『這起假記者案的內情頗富戲劇性。』綏棱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程孝文這樣評價。

  與女老板結情緣

  於有纔的落網緣起綏棱縣一個體飯店女老板。

  事發前,於有纔是哈市呼蘭區某局退休乾部,今年54歲,兒女都已成家,和妻子離婚後,一直獨居在呼蘭區。憑著曾經在呼蘭區某中學教語文的底子,於有纔平時好舞文弄墨,而且還頗具音樂天賦,沒事兒時自己經常創作詞曲。後來不知通過什麼渠道弄到了黑龍江某報社的內部記者證。

  今年40歲的個體飯店女老板王蘭(化名)在綏棱縣城比較出名,因為在城市規劃改造中,自家的飯店被拆,為多得動遷補償款,她曾以跳樓相威脅,被當地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此後,王蘭多次到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直到遇到了於有纔。

  今年8月的一天,王蘭去哈爾濱買東西,到呼蘭區的一個小旅店住宿。按照王蘭的說法,她從房間出來,和一男子迎面相撞。閑聊中該男子自稱是省內某雜志社記者源某,得知王蘭拆遷的事後,源某說自己幫不了忙,但可以介紹一個叫於有纔的人,他是黑龍江某報社記者,肯定能辦成事。

  當晚,三人在飯店吃飯,喝了不少酒。席間,於有纔向王蘭保證肯定能打贏官司。吃完飯後,於有纔提議到他家再喝點兒。三人到了於有纔家,待了一會兒,源某走了。

  警方的訊問材料上顯示,在於有纔家,於有纔彈鋼琴,王蘭唱歌,兩人非常投機,當晚王蘭就住下了。

  『幫她就為了弄點喝酒錢』

  在王蘭看來,自己碰到了一個『能人』,多得補償款的願望終於可以實現了。而在於有纔看來,他不僅能通過給別人辦事賺點外快,而且還能贏得女老板一笑,財色兼收。

  據王蘭講,兩人相識四五天後,在源某在場的情況下,兩人簽了一份協議,大致內容為:綏化市綏棱縣飯店老板王蘭委托黑龍江某報社記者於有纔辦理飯店動遷補償款一事,所得款的四分之一作為先期勞務車馬費用。之前車馬及勞務費由王蘭支付。

  於有纔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毫不避諱地承認:『寫上訪材料,就是給綏棱縣政府施加壓力,幫王蘭要錢。實際上我和源某也是為了能拿點喝酒的錢。』而至於能不能辦成事,於有纔心裡也沒底。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這份協議後來被王蘭撕了,並沒有執行。按照王蘭的說法,『有一天,於有纔對我說,咱倆都住一塊了,這個協議就作廢了吧。後來於有纔還給我買了兩件衣服,花了800元左右。』

  而於有纔也毫不避諱對王蘭的誇獎,『在我家時,我彈鋼琴,她唱歌,我感覺她挺有靈氣和纔氣。』

  不過即使沒有了協議,在此後兩次去北京上訪中,車費及其他費用還是由王蘭支付的,大約有幾千元錢。

  炮制材料進京上訪

  當初雖然只想弄點喝酒的錢,可後來的於有纔卻越陷越深,直至觸犯法律。

  警方的材料顯示,於有纔對王蘭講,如果想要事情得到解決,就必須將事情弄得越大越好,最好到北京,讓中央的有關部門知道此事。

  據承辦此案的綏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榮秀峰介紹,為了達到牟取利益的目的,在王蘭口述的情況下,於有纔充分發揮他的文字功底和想象力,比喻加形容,先後炮制了三份上訪材料。『三份材料惡意詆毀縣政府和某領導,給綏棱的形象造成了很壞的影響。』

  一個明顯的事例是,王蘭對於有纔講,她的事情得不到解決,可能和縣政府某領導有關,懷疑這位領導是故意的。於有纔於是發揮想象力,在材料中詆毀某領導為『土匪』、『流氓』,還編造了該領導去飯店吃飯時調戲王蘭的情節。

  榮秀峰說,後來警方找到該領導調查,證實全是污蔑。該領導從來沒到王蘭的飯店吃過飯,也沒有和王蘭有過個人交往,只是因王蘭為多得補償款以跳樓相威脅,他纔知道王蘭這個人。

  在警方訊問王蘭時,王蘭承認,『那些比喻詞、形容詞和情節根本不是我說的,是於有纔自己加的。於有纔寫完我根本就沒看。』

  而於有纔也承認,王蘭沒對他說這些情節,是他自己加的,根本沒有核實,而王蘭看後也沒有提出異議。

  今年9月,於有纔與王蘭第一次到北京,先後將材料送到中紀委、國家信訪局等部門,還給國家領導人郵寄了材料。其間,於有纔還先後幾次到綏棱縣政府有關部門,以記者的身份『協調監督』此事。

  在事發前,於有纔再次帶著王蘭去北京上訪。

  因為於有纔和王蘭的上訪乾擾了國家機關正常的辦公秩序,引起了國家信訪局的注意,於是將情況反映給了綏棱縣信訪局。

  了解到情況後,綏棱縣信訪局協同綏棱縣公安局趕赴北京,在北京警方的幫助下,找到了在一家旅館同一房間住宿的於有纔和王蘭。

  假記者的蠻橫與道歉

  在警方對於有纔審訊時,於有纔拿出記者證,態度非常蠻橫,說自己是在行使正常的輿論監督權。

  警方當即質疑,『就算是記者行使輿論監督權,也應該走正常的渠道,通過合法的手段解決,而不應鼓動當事人去北京上訪,乾擾國家機關正常的辦公秩序。更何況記者應該清楚,對於調查的事情,應該對當事雙方進行核實,怎麼能僅憑一面之詞就編造所謂的材料,對政府機關和乾部惡意詆毀。』

  聽到這些話,於有纔再也沒有了辯解。

  隨後,警方根據於有纔提供的記者證,來到黑龍江某報社進行核實。榮秀峰說,『我們找到了這家報社的領導,他的答復是,報社從來沒有於有纔這個人,也沒給他發過任何證件。』

  最後警方的結論是:於有纔、王蘭乾擾國家機關正常辦公秩序、誹謗他人,決定對他們行政拘留。據榮秀峰介紹,此案如果造成了嚴重後果,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警方對他們宣讀行政拘留的決定時,於有纔還寫了一段道歉的文字,表示他的行為給綏棱縣政府和某領導造成了很壞的影響,他表示道歉,但希望警方不要難為王蘭。最後他還念念不忘自己的『記者身份』,說這件事情過去之後,他要寫文章表揚綏棱縣政府,並且發表在國家級媒體上。

  每年都發現不少假記者

  案件發生後,在當地引起非常大的轟動,幾天之間,綏棱的絕大多數居民都已經知曉,人們在談論這個假記者行騙手段的同時,更多的是談論王蘭為什麼會受騙。僅憑另一個不相識的人介紹,就對於有纔的記者身份深信不疑?況且,王蘭一次也沒有打電話或者到於有纔的單位進行核實,讓人費解。

  『於有纔這個人長得挺富態,說話嘮嗑一套一套的,挺像一個有文化的人,而且於有纔也非常有纔,自己能創作歌曲,辦事也比較利索,人家還拿出了記者證,還有什麼懷疑的。既然相信了人家,就得聽人家的。』采訪中,記者聽到了王蘭的說法。

  『我們這兒經常有假記者來招搖撞騙,警方接到多起舉報,前一段時間,有兩個假記者專門到農民家,宣稱自己是記者,能幫人打官司、替人出氣,但是必須先拿辛苦費。因為沒有具體犯罪的事實,警方也不能隨便對其進行處罰。只有讓老百姓提高警惕。』榮秀峰說。

  綏棱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程孝文向記者介紹,宣傳部也接待過一些宣稱要對某事進行輿論監督的記者,事後經過調查,發現全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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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樣識別假記者

  識別假記者最簡單有效辦法是查驗對方記者證。如果對方不能出示新聞記者證,當事人可以拒絕接受采訪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目前全國新聞機構使用的新聞記者證經年檢合格的貼有圓形的激光防偽年檢標簽,表明記者證的年檢有效。

  在封三印有『中國記者網』的網址,公眾可以根據網址登錄『中國記者網』,輸入記者證上身份證號和統一編號,核驗該記者證是否屬於有效證件。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