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2日電 近日,哈爾濱市中北春城小區的業主發現,他們在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時,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交納了一筆國家明確規定由房屋轉讓方(開發商)承擔的費用——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為了替小區1950戶業主討回說法,小區業委會展開了維權行動。
據中北春城小區業委會主任劉凌昊介紹,近日,小區的一名業主在無意中發現,2002年1月31日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規定,『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按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收取,由轉讓方承擔』。小區一、二期業主是在文件出臺後陸續辦理的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可業主查看繳費票據時卻發現,自家的商品房轉讓費是由自己承擔的,而不是國家規定的轉讓方——開發商承擔的,這與國家文件規定不符。他們調查發現,小區所有業主無一例外地替開發商交納了這筆錢。動力區房產交易中心(香坊區與動力區合並後,該部門仍在整合中)出具給業主們的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收據上,『繳費單位(個人)』標注的是小區開發商——中北郵電建設開發總公司。
為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11月6日,中北春城小區業委會代表小區全體業主以掛號信的形式將涉及大家利益的『商品房轉讓手續費問題』反映到了省人大。
20日上午,動力區房產交易中心邀請小區業委會成員召開座談會,共同協商解決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收據上名實不符的問題。
動力區房產交易中心負責人李鐵在座談會上表示,16日,該中心接到了來自省人大的通知,要求其馬上協調解決中北春城小區業委會反映的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的問題。他們經核查確認,目前,中北春城小區一、二期業主共1950戶辦理了房屋產權證,而他們受理辦理產權證的時間是在2002年至2004年間,確實是在國家計委、建設部下發通知後辦理的,也確實存在由業主全額承擔轉讓手續費的問題。因此,他們決定在4天後的24日向小區不存在爭議的36戶業主返還這筆錢,再向開發商追償。至於剩餘的業主,因為此前該小區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在辦理產權登記轉移時所發生的一切稅費由買受人承擔』一項,他們將研究是否退費,盡快給業委會一個明確的答復。
該負責人表示,套用國家文件,在『繳費單位(個人)』上標注開發商的名稱,而實際向業主收取這筆費用的現象在哈市極其普遍。本報將繼續關注『中北春城小區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事件』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