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3日電(秦雷 柳京 記者雷蕾) 家住哈爾濱的老朱,今年已經是六十歲開外的老人了,因為年輕時曾經被小偷偷過,所以一直對小偷恨之入骨,多年來,他把自己當成了編外警察,經常在公交車上抓獲形形色色的小偷,並以此為樂。但是,一年前的一次抓賊經歷卻由於他的無知觸犯了法律。近日,他被民警抓獲。
11月26日晚上17時許,哈爾濱市公安局巡警支隊特勤二大隊民警張慶滿、孫亮、王浩、趙彥雪巡邏到道外區宏圖街一居民小區附近時,從小區裡走出了一名老年男子,看到巡邏的警車後,馬上退回小區快步跑了起來。這名男子的可疑舉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隨即上前准備對其進行盤查。當民警來到這名老年男子的面前時,只見他長長地嘆了一口氣,平靜地對民警說,『我知道早晚都會有這一天,你們帶我走吧。』
經帶回單位審查,這名老年男子交待,他叫朱某,今年62歲,哈爾濱市人,退休前是一家公企裝卸隊的在職職工。朱某年輕時曾經有過被偷的經歷,所以一直以來十分痛恨小偷,只要自己有時間就在公共場所觀察哪些可疑人員像小偷,琢磨小偷的偷盜手法,研究他們經常出沒的地區。時間一長,朱某還真練就了一雙能識別小偷的火眼金睛,經常在公交車上抓獲小偷已經成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周圍的人也因為老朱的特殊本領對他刮目相看,他也憑著這些本事結交了很多社會上的朋友,很多人錢包被偷後來找老朱,讓他幫著抓小偷,老朱也是樂於此事。
2006年11月22日晚上,朱某接到朋友李某的一個電話,對方稱:前幾天,自己的錢包被人偷了,那個賊他認識,今天白天在動力區火車站看到他了,想讓老朱幫忙把他抓住。老朱一聽滿口答應下來。2006年11月25日上午10點,李某帶著他的兩個朋友叫上老朱一起來到動力區南場火車站,經過李某指認,他們發現了偷李某錢包的賈某,幾個人一擁而上,賈某質問為什麼抓他,李某謊稱是公安局的,並用事先准備好的手銬將賈某銬住,將其帶到附近的一家旅店囚禁起來,並敲詐賈某,只要拿出5000元錢就放人,賈某只好給妻子打電話要錢。當晚5點多鍾,賈某的妻子送來5000元錢,李某等人纔將賈某放回。事後,李某給了朱某1000元作為酬謝。拿到錢後的朱某非常高興,以前幫人抓小偷從來也沒有得到過獎勵,這次不費吹灰之力就拿到了這麼多的錢,朱某覺得這次的抓賊經歷非同尋常。還沒高興幾天,朱某就從電視上看到李某等人全部被抓,這纔意識到自己那天的行為犯了法,心裡異常害怕的老朱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忍痛賣掉了自己和老伴的房子,以兒子的名義又在別處買了一套房,和兒子兒媳同住,平時朱某就待在家裡哪也不敢去,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沒事就到外面抓小偷尋找快樂了。
11月26日晚上17時許,朱某的小孫子嚷著要吃冰激淋,愛孫心切的老朱沒多想就下樓給孫子買,剛走到小區門口就遇到了巡邏民警。根據犯罪嫌疑人朱某的供述,民警經過比對,確認朱某系哈爾濱市公安局通緝的網上逃犯。犯罪嫌疑人朱某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經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