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4日電 一群來自哈爾濱、遼寧等地的中老年人,懷著發財夢,被自稱為南山財富集團的人拉到蘭西縣南山旅游區,把資金投到一個集水電、供水、供熱及旅游於一體的項目上。每3個月付息18%,如此高的回報率既讓人怦然心動,又讓人疑慮重重:發財良機還是吞錢陷阱——
一封來信
蘭西縣南山有一處民營開發的旅游項目,正在向民間融資,以6%月息給付投資者,每天早7時30分至8時在省博物館有車拉投資者去工地考察,辦理投資事宜。三個月結算一次。另付給介紹人1%的酬勞,據說現已籌款億元。在高息吸引下,有眾多群眾參與,其中還包括一些外省投資者。請問,這樣做國家政策允許嗎?
----哈爾濱市一位匿名市民
記者赴蘭西親歷『投資考察游』
11月29日8時40分,記者經人介紹,坐上一輛開往蘭西縣的中巴車。車上除了司機21個座位都坐滿了人,乘客以中老年女性居多。一位穿紅羽絨服的中年婦女(下稱『紅羽絨服』)說這是一次旅游觀光和考察活動,並簡單介紹了一下目的地蘭西縣南山旅游區的情況:有水電站、秸稈加工供熱、自來水廠、東北最大的道觀、王子陵、人工湖、兒童樂園、老年公寓、三星級賓館等等。
大約一個小時,中巴車駛進蘭西南山風景區。大家一起參觀了正在建設中的道觀、水電站和秸稈加工設備。一位自稱『金姐』的中年婦女向記者介紹說自己剛開始也懷疑,但經過考察覺得這樣的項目一點風險也沒有,於是就毫不猶豫投了6萬元,早投早見效。
參觀完畢就開始講課。黑龍江南山財富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董總說,南山這個項目佔地面積40平方公裡,整個山都買下來了,而且已買斷了蘭西縣供電、供水、供熱。
接著他們又把坐在後排『來自遼寧撫順』的『侯姐』和『董姐』請上臺,講了一下她們發財的經過。『董姐』說,自己去年的時候來這裡考察時,這裡還是一片荒山,現在越建越好,信心也越來越足,一開始只投了6萬元,後來感覺到沒有問題又投了60萬元,現在已經變成300萬了。希望哈爾濱的朋友大膽投資,賺大錢。
坐在記者旁邊的『金姐』還向記者透露,介紹來資金1萬元給300元提成,這是秘密不要外傳,並拿出她投資的合同給記者看。
合同的大致內容為開發經營項目借款協議,約定月利息為6%,三個月為一周期。但奇怪的是簽合同的既不是南山財富集團也不是南山財富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而是中國南通殘疾人藝術團南山財富演出分團。對此,董總解釋說,這樣做是為了使這個行為更合法,而且免稅。以後將在南山旅游區內建立殘疾人藝術培訓基地。
講課結束後,面對記者的疑問,董總將記者領到掛著團長辦公室的屋內,拿出了中國南通殘疾人藝術團給南山財富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授權,建立南山財富演出分團,由公司的法人代表白俊纔擔任團長。授權南山財富演出分團可以進行集資募捐活動。記者問:如果出了問題,找誰要錢?
董總說:『南山財富演出分團和我們公司是一家,法人代表都是白俊纔,找誰都一樣。我們的土地就值4個億,公司的水電站並入國家電網能供應整個蘭西縣的居民用電和工業用電,買斷了自來水廠,還有城市供熱。我們跑了,這些項目和土地跑不了吧!』
當天下午,記者采訪了蘭西縣水務局,水務局稱,南山公司的水電項目上個月剛剛舉行落成典禮,還沒有並入國家電網。整個水電站建成後,發電能力為年600萬度,而蘭西縣一年的用電量是1億度。關於南山公司收購縣自來水廠的事,正在談,只是有意向。
11月30日下午,記者來到哈爾濱齊魯大廈10樓掛著南山財富集團牌子的辦公室。裡面有一些老年人,『紅羽絨服』將記者領到一間辦公室,見記者還有些懷疑,乾脆拿出自己的身份證和簽訂的好幾份合同,說自己已經投了23萬元。接著又拿出一些文件復印件,有黑龍江南山財富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中央十幾個部委聯合下發的支持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文件,還有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廳對蘭西縣呼蘭河河口治理工程建設用地預審意見復函。並說很多參觀過項目的人都投錢了,如不早下手,以後利率有可能變了也不好說。記者借口再考慮考慮後脫了身。
『南通殘疾人藝術團』總部在哈爾濱
為了弄清楚中國南通殘疾人藝術團到底是個什麼樣的組織,記者致電江蘇省南通市殘聯諮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藝術團和殘聯沒有任何關系,聽說是南通市所屬的海安縣民間成立的,法人代表叫胡金良。
記者在網上查到一份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6)穗中法民二終字第1450號民事判決書,其中一段表明,『1996年10月30日,海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注冊號為13858780-1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名稱為南通市殘疾人藝術團,法定代表人倪大斌。2004年4月15日,海安縣民政局向南通殘疾人藝術團頒發海民民證字第320621030072號《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其住所、業務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均同上許可證的內容,該證有效期限為自2004年4月15日至2008年4月15日。2004年4月16日起,該團法定代表人變更為胡金良。2004年12月18日南通市海安縣華夏經貿有限公司以主管單位的名義出具了(04)藝字第16號《關於中國南通殘疾人藝術團更名的批文》,內容為:原中國南通殘疾人藝術團2004年4月19日變更後,正名為南通市殘疾人藝術團。如國(境)外邀請,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民政部批准出訪演出,仍沿用中國南通殘疾人藝術團團名。』
記者又發現中國南通殘疾人藝術團的網頁上顯示,聯系電話竟是哈爾濱的。記者撥通電話後,佯稱是房產開發公司要聯系演出事宜,一位姓孫的女士稱藝術團的總部已經搬到哈爾濱,希望記者到藝術團來談談。
11月30日,記者來到了位於和興商廈B座25層的『中國南通殘疾人藝術團』。孫女士稱自己是哈爾濱人,是藝術團的常務副團長,她說正好團長胡金良也在總部,大家一起談談。胡團長說,搞場演出是小合作,大的合作是建立演出分團,以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名義進行融資和募捐。最大的優勢就是免稅,他們藝術團能提供免稅發票,如果房地產公司與他們合作,買房子就不用交稅了。孫女士說,在融資方面他們有豐富的經驗,像南山財富公司,原來他們融資不具有合法性,一個月前他們開始合作建立了南山財富演出分團,現在他們的融資行為完全合法了。做殘疾人文章,稅務工商都管不著。一旦合作,他們會提供一系列相關文件和財務方面的指導,具體細節等合作後再談。
銀監局:這種融資方式有高風險
11月30日,記者就此事采訪了黑龍江省銀監局,該局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處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此前已有人打電話諮詢此事,銀監局認為應該通過媒體提示投資者,這樣的融資行為存在高風險。假設這種行為是民間借貸行為,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借款利息太高,月息6%,以此計算年利率就是72%,超出國家規定的銀行貸款利率10多倍,高回報就意味著高風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乾意見》的通知,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二是該公司或演出分團的借款對象是社會公眾不特定對象,涉嫌非法集資。三是該公司或演出分團通過某種形式進行了公開宣傳,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記者又致電黑龍江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該局工作人員稱,民辦非企業單位應該在登記所在地的行政區域范圍內活動,原則上是不允許設立分支機構。中國南通殘疾人藝術團的總部設在哈爾濱,更是讓人覺得蹊蹺,並希望記者能提供詳實的情況。
哈爾濱的一位律師說,就所簽的合同來看,甲方的責任主體應當是中國南通殘疾人藝術團,南山財富演出分團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一旦出了問題,很難理清責權關系。如果南山演出分團的合法性無法保證,也使這場融資行為變成了混亂不堪的演出,不到最後誰也無法預料會出現什麼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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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在『考察』南山財富集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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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經理的『紅羽絨服』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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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財富演出分團與投資者簽的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