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明文規定『停熱用戶交20%熱損費』 憑啥我家交50%?
2007-12-13 09:21:0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楊大維
東北網12月13日電 拿著哈爾濱市政府關於停熱需交繳20%熱耗損失費的文件,王先生怎麼也弄不明白自己家辦理停熱後,為什麼要交50%的熱耗損失費。王說,他多次找到供熱公司,但對方稱50%的熱損費是必需交的。
家住松北區世紀花園A區4號樓1單元的王先生說,今年8月末,他考慮冬季要到南方出差,於是到負責他們小區供熱的捷能供熱公司申請停栓。一位工作人員說:『你家停栓可以,但需交50%的熱耗損失費。』於是,王交了1700餘元的停栓費用。10月王回家探親時得知,按市政府要求,對於停栓的住戶,收取的熱損費應為20%。於是王又找到捷能供熱公司,對方稱,王所居住的房子為地熱,為了不讓埋在地下的管線凍裂,所以只能采取小流量供熱辦法。這也是該公司收取50%熱損費的原因。
對此,捷能供熱公司信訪部工作人員解釋說,由於該小區入住率低,有些單元甚至只有一兩戶居民入住,所以辦理停熱的住戶極多。同時住戶都采取地熱供暖方式,停熱後,存在地熱管線內的水很難排乾淨,一旦將住戶徹底停熱後,存在管線內的水極易結冰,並凍裂管線。為此,公司只能給每個辦理停熱的住戶采取限量供熱方式,以防止管線凍裂。所以,他們收取50%的熱損費也是無奈之舉。至於是否有物價部門對此收費標准的相關批復,這位工作人員說,他們已向物價部門提出了申請。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