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3日電 今年7月1日起,哈爾濱市取消月票乘車,正式啟動公交IC卡系統,每張卡收取押金15元。粗略估算目前發行量已超百萬張,押金額高達千萬元。公交IC卡該不該收押金?該收多少押金?政協委員萬利民也是關注者之一。
提案內容:
『目前,很多市民認為收取15元押金是交通部門在無償佔用乘客資金。市場上制作IC卡報價在2元至5元間,以15元的押金標准測算,如發行量超過70萬張,押金總額便超過1000萬元。按照現行銀行存款利率3.87%計算,每年將產生38萬元的利息。同時,按照法律規定,押金實質是一種擔保。而根據公交IC卡推行方式,不但不存在乘客不履行交款義務的風險,而且是乘客履行付款義務在先,公交部門履行運輸義務在後,只要卡上有餘額,乘客就是債權人。那麼債權人向債務人提供擔保就不合理也不合法了。公交部門還規定,如果IC卡損壞或丟失,則拒絕退還持卡人押金。如此看來,15元的押金標准顯然不合適。』
萬利民委員表示,要較好地解決IC卡高額押金問題,就要將所有權轉移給消費者,即公交部門只收取IC卡的制作成本費用。這樣既減輕了公交部門對IC卡遺失毀損的擔心,又免除了消費者的高額押金,也不會出現高額押金產生的利潤使用和流向問題。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