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我去年應聘到一家軟件公司工作。在上班期間,我有時一邊工作一邊網聊,公司領導因此多次口頭禁止。近日,我接到了解聘通知書。通知上說,我違反了公司制度,以示懲戒。請問,公司為網聊開除我合法嗎?張某
律師解答:對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員工,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辭退該員工,而且不必給予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想要辭退在上班時網聊的員工,必須事先在勞動紀律中將該行為規定為嚴重違紀。也就是說,用人單位要出具有力證據,證明員工網聊內容與工作無關,而且次數已經達到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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